1-3月份,本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含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生产经营性火灾、水上交通、农业机械、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渔业船舶)78起,死亡84人;工矿商贸领域发生死亡事故41起、死亡47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总体情况
1-3月份,本市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0%和上升2.44%。其中,生产安全(工矿商贸)死亡事故(以下简称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81%和27.03%。
各行业大类死亡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如下所示:
行业大类 | 事故 起数 | 死亡 人数 | 行业大类 | 事故 起数 | 死亡 人数 |
工矿商贸 | 41 | 47 | 渔业船舶 | 0 | 0 |
生产经营性 道路交通 | 35 | 35 | 铁路运输 | 0 | 0 |
水上交通 | 2 | 2 | 农业机械 | 0 | 0 |
生产经营性 火灾 | 0 | 0 | 航空运输 | 0 | 0 |
3月份,发生死亡事故18起、死亡18人,同比均下降5.26%。
二、按经济类型分类
私营企业死亡29人,同比上升7.41%;外省市在沪企业死亡10人,同比上升42.86 %;国有企业死亡8人(其中,央企6人、市属国企1人、外省市国企1人),同比上升166.67%。涉及国有企业出租场所、承发包等情况的共死亡22人。
三、按行业分类
制造业死亡12人,同比下降25.00%;建筑业死亡12人(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9人、交通建设1人、水务建设1人、铁路建设1人),同比上升140.00%;服务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死亡7人,同比下降30.0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死亡4人,同比上升33.33%;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死亡1人,同比下降50.0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死亡6人,批发和零售业死亡3人,农、林、牧、渔业死亡1人,住宿和餐饮业死亡1人,上年同期该4个行业均未发生死亡事故。
四、按事故类型分类
高处坠落死亡19人,同比上升5.56%;坍塌死亡9人,同比上升800.00%;物体打击死亡7人,同比上升75.00%;机械伤害死亡7人,同比持平;起重伤害死亡2人、车辆伤害死亡2人、中毒和窒息死亡1人,同比均持平。
各类别事故死亡人数占死亡总人数比例如下表所示:
事故类别 | 死亡人数 | 占比 | 事故类别 | 死亡人数 | 占比 |
高处坠落 | 19 | 40.43% | 车辆伤害 | 2 | 4.26% |
坍塌 | 9 | 19.15% | 起重伤害 | 2 | 4.26% |
物体打击 | 7 | 14.89% | 中毒和窒息 | 1 | 2.13% |
机械伤害 | 7 | 14.89% |
五、事故趋势及风险警示
3月份本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4月份,受疫情影响,各类事故会大幅度减少,但要关注封闭生产的安全,防范复工复产后事故大幅度反弹,尤其是要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六、事故防范对策措施
(一)全力做好督导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各类安全风险也不容忽视。方舱医院和集中隔离用房建设全力加快推进,时间紧、任务重,交叉施工多,设计、建设同步推进等因素叠加,安全风险较高;大部分方舱医院和集中隔离用房已陆续投用,人员高度集中,涉及防火安全、用电安全、医用酒精和氧气存储安全、人员疏散等情况,需高度重视;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运行的公共服务类等企业面临人手紧张、在岗人员连续作业,存在身心疲惫、心理压力大等现象。
各区应急管理局要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履职尽责,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三管三必须”,攻坚克难,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两手抓,为社会面清零提供有力支撑,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大仗硬仗;要会同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结合实际,对方舱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开展督导检查,做好现场安全管控,确保安全稳定运行;要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封闭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以及隔离观察点、核酸检测点、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涉疫重点场所,发布安全生产工作提示,督促加强风险辨识、加大作业管控、强化闭环管理、落实应急值守。
(二)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遏制车辆伤害事故多发态势
3月10日、3月22日,本市发生了2起堆高机、集装箱正面起重机在行驶过程中撞人致死事故。受疫情影响,部分仍在封闭运行的涉及食品、日用品、防疫物资等保供生产,港口、仓储企业正全力组织生产和加快出货进度,储运、配送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明显增多,车辆伤人甚至致人死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各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相关行业和企业,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设置运行区域、规范警示标识、强化车辆维护、杜绝超载超速、落实教育培训等方面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化解、消除风险,避免事故发生。
(三)对标对表问题不足,提前做好度汛各项准备
为举一反三、吸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各区应急管理局要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对标对表问题与不足,研究、对照落实改进措施意见;要联合水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共同推进、完善防汛防台预案;要持续推进隧道、地铁、医院、电力等城市生命线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要全面开展防汛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加快补齐防汛基础设施短板,提早筹备防汛物资储存,为平稳度汛做好各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