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本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以下简称事故)25起、死亡26人,受春节长假影响(2023年春节长假为1月21日至27日)比上年同期增加11起、12人。
一、事故情况
(一)区域事故情况
浦东9起、10人(含临港新片区3起、4人),奉贤3起、3人,宝山、嘉定、青浦、崇明各2起、2人,普陀、虹口、闵行、金山、松江各1起、1人,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杨浦未发生死亡事故。
(二)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在本市10个重点统计的行业领域(建筑业、化工、工贸,生产经营性火灾、道路运输、水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前3个行业领域以下统称工矿商贸)的事故中,工矿商贸10起、10人,道路运输14起、15人,生产经营性火灾1起、1人,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水上交通、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等5个行业领域未发生死亡事故。
1.工矿商贸领域事故10起、死亡10人,比上年同期增加6起、6人。
2.道路运输事故14起、死亡15人,比上年同期增加4起、5人。其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间事故、机动车刮撞行人事故、机动车间事故分别为6起、5起、3起。
3.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起、死亡1人,上年同期未发生死亡事故;另外,发生了1起过火面积约3000平米的仓库火灾。
二、事故主要特点
1.机械伤害事故抬头。1月份工矿商贸领域发生3起机械伤害事故,占该领域事故的三成。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缺失,未按照“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设置安全防护,也未安全紧停、联锁等;部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心存侥幸、贪图方便,靠近、接触运行中的设备,异常处置或检维修作业时未断电。
2.仓库火灾风险突出。岁末年初本市已发生多起仓库火灾,社会影响大,暴露出部分企业消防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擅自改动消防设施,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风险突出,相关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属地街镇隐患排查治理仍存在盲区等问题。
3.货运车辆引发的道路运输事故多。道路运输事故中,10起为货运车辆肇事,占比高,暴露出部分涉事企业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甚至对隐患视而不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