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改革创新,职能转变迈出坚实步伐
1.持续深化审批改革。全面落实“一网通办”“双减半”和“办事指南”。推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并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申请人“一网办理、只跑一次、一次办成”。所有审批事项落实审批时间和审批材料“双减半”,审批承诺时间、行政相对人提交材料分别比法定时间和法定材料减少54%、62%。所有审批事项根据改革成果修订办事指南,第一时间发布实施。进一步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先行先试,再次向浦东新区下放4项行政审批。
2.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聚焦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二届进博会应急管理保障,紧盯事故高发多发、问题隐患突出的行业领域和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持续滚动开展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攻坚整治;坚持“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截止11月,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57310家次,行政处罚1674件。
3.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动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和权力责任清单等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做到市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4.培训安全文化。支持部分区试点开展“记分制”管理,切实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探索应急管理“跨部门、跨领域”基层综合执法推动无缝隙责任链条在基层落地。与相关部门精心制作“公共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第4季),在全市大中小学生和教师、家属中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
(二)扎实推进高质量立法,应急管理法制基础不断夯实
1.充分做好《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准备。成立调研工作组,统筹、加强立法工作力量。系统梳理《条例》修订涉及的重点问题,加强研究论证和沟通协调,采取专题深入研究、实地考察研究、机构课题研究等方式,深化对《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的研究分析,形成立项报告和修订草案,向市人大常委会申报2020年正式立法项目。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并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全面梳理机构改革后与我局职责相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局职责定位,及时提出有关“立改废”建议。
(三)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1.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局党组制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施意见》,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建好班子来代号队伍。
2.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规范。制定《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内容、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并对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利用清单进行细化,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四)完善执法规范,加大执法力度,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1.健全执法程序。制定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案件移送条件、移送流程等。
2.提升执法效能。坚持刚性执法,持续推进工贸行业专项治理。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实施《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全市已有3000多家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要求报告风险分级管控情况。稳步推进标准化建设,核准200多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加强信用监管,向应急管理部报送5家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3.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经执法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组织市、区两级约60人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
4.探索执法新模式。探索推进移动执法,启用移动执法终端,实现执法文书当场开具、证据当场固定、处罚网上办理、复查网上反馈和执法全过程视音频记录,初步形成“两当场、两网上、全记录”工作模式,为推动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打好基础。
(五)聚焦重点环节,强化制度约束,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1.强化制度硬约束。加强制度建设,运用信息科技手段,规范制约权力运行,强化流程管理。紧盯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关键环节,优化内控制度,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硬约束。
2.完善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执法互查交流,聚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情况,组织16个区应急局开展执法互查,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通过问题发现和改进,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出台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引导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安全,办理信访举报投诉事项2000余件。整合新闻宣传工作力量,加强“上海应急守护”微信、微博建设,建立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机制,完善新闻发布和通气制度,有序应对“5·16”长宁昭化路厂房倒塌重大事故,加强社会舆情引导。做好“5·12”防灾减灾宣传月和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
(六)畅通诉求渠道,依法保障权益,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1.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年共受理4起行政复议,1起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2起作出维持决定,还有1起尚在审理过程中。规范行政应诉。在局系统积极推进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局系统2起应诉案件均胜诉。
2.优化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电话、书信、网络、来访等传统、网上信访渠道。进一步优化信访程序,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办文格式、设定办理时限,依法及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七)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队伍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有力
1.注重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组织疑难法律问题研讨论坛、举办法治培训班,多维度提高政府法制干部专业水准。新录用的法制干部具备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法律顾问参与度进一步深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协同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加大普法力度。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学习效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出台后,深入学习研究,制作宣贯讲义,就《条例》的出台背景、框架结构、主要条款等内容进行了全面分析。
一年来,市应急管理局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有效促进了城市运行安全的总体平稳、基本受控。但还存在社会安全文化基础仍然较弱,设备设施优化、信息平台建设、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应用等还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强化,等等不足。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把握系统原则构建体系
紧密结合超大城市治理特点,大力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责任体系、风险隐患动态监测的预警体系、齐全配套管用的应急预案体系、系统完备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高效通达的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科学有效的应急宣教训练体系等应急管理“八大体系”建设,推动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
(二)坚持急用先行完善制度
充分认识制度建设对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坚持急用先行原则,制定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工作措施》和加强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的《工作意见》,出台《安全生产约谈警示办法(试行)》《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通则(试行)》《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等应急管理规范,切实强化城市应急管理的制度支撑。
(三)聚焦难题破解实现跃升
按照“一网统管”要求,将散落各方的城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进行实战条件下的整合集成,提高实战应用水平,用智能化手段守住城市运行安全底线。引入社会保险参与安全风险管控,积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应急管理协同发展。
(四)紧盯安全风险做好防范
局党组坚持每月专题分析研判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紧盯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坚持“一险一策、一隐患一方案”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媒体参与”,持续滚动开展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攻坚整治。坚持“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展示刚性执法强大威慑效应。贯彻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与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成为全国首份省级跨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二节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应急管理保障任务,成功抵御“利奇马”台风等自然灾害侵袭。
(五)注重统筹兼顾融通机制
提请市委、市政府调整市安委会和市防汛指挥部,推动市应急委调整组建,联合市水务局构建“体制微调、机制不变、防汛指挥信息系统不变、应急管理作加法”的防汛新机制。建立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机制,深化轨道交通“四长联动”、安全生产“黑名单”和“责任险”机制,以体制机制的融通推动全市应急管理体系整体联动、有序运行。
(六)突出基层基础提升水平
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办法》等文件,推动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印发《上海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2022)》,组织开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一张图”1.0版,打通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数据共享通道,为提升超大城市应急管理水平提供科技支撑。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打造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应急管理铁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推进城市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1.深化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深化应急管理机构内部职责、业务有机融合,推进机构职能、人员配置产生“化学反应”。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统筹推进机构、职能调整优化和规范化管理,建设应急管理技术服务支撑力量。深化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六有”,探索开展乡镇(街道)基层防灾减灾能力标准化建设。积极做好消防救援总队机构改革方案落地后的职责衔接工作。推进解决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融合、基层联动执法机制完善等难题。
2.完善落实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推动落实“一计划、双报告”,督促各区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探索国有企业考核指导新路径,修订考核细则及考核形式,分行业组织研讨交流,督促实施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强化各级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探索建立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机制,研究出台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清单。压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市、区、街镇三级防汛责任体系。修订《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好区级政府和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开展(专项)巡查,落实安全生产惩戒激励措施和警示约谈机制。
(二)防范化解城市安全重大风险
1.扎实推进综合防灾减灾。强化监测预警,建立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制度,推进全流程速报预警业务体系建设。强化重点领域防范,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消防安全风险形势研判,推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论证试点,强化事故预控机制。推进实施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建设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
2.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推进长三角自然灾害联防、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联动。开展长三角应急救援联合演练。组织修订《上海市处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上海市雨雪冰冻专项应急预案》。完善社会化应急力量日常管理、应急调用、培训选拔、激励评价等工作机制。开展市级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体能比武。
3.推动落实重点保障措施。探索会展业安全管理社会共治和协同治理机制,完善安全标准体系,统筹做好进博会安全保障工作。完善挂牌督办、协调治理、动态排查机制,推进重大隐患的治理。聚焦轨道交通、建筑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等,开展重点时段联合检查和专项督查。构建火灾防治信息共享、形势研判、应急联动、督查考核等一体化工作格局。协调推进消防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挂牌督办等举措。坚持分行业、分领域、分类别部署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继续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
(三)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1.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定级。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管控,实施“一企一策”精细化监管,完成30家企业SIS系统完整性验证项目,完成90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深度检查与整改指导。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等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非许可)行业调查,助推上海化学工业绿色发展示范区一体化管理。深入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规范化管理建设,推动企业强化生产经营流向管控。继续做好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
2.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强化大案要案查处。持续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确认专项整治、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贸行业安全管理情况评估。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参与轨道交通、事故多发的建筑工地、易造成重大伤亡的人员密集场所等联合执法行动。推进完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探索建立风险管控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工贸的建材、机械、轻工、纺织行业作为重点,开展达标企业“回头看”检查、申请评审和期满复评(核)企业重点核查,提升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和持续运行质量。
3.依法严格落实事故责任。严格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严格依法落实事故责任,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正确”。加强事故研讨,编制《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导则》,做好典型事故案例汇编,规范事故查处。持续推进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出台《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四)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
1.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出台。协同推进《上海市消防条例》修订出台。修订完善防汛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修订《上海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社会化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紧急征用、补偿和奖励办法。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推动研究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开展《上海市应急管理与减灾防灾标准梳理》课题研究。
2.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一网通办”,推进电子印章在“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拓展应用,深化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府服务窗口效能建设等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时修订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等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审查要素体系,出台本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实施细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3.提高应急管理智能化水平。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一期)”、“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信息系统”项目落地实施,组织建设本市指挥信息网,加快应急指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进度,重点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全力打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一张图”2.0版。
(五)提升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能力
1.凝聚应急治理合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设计。研究推进巨灾保险制度。落实年度防汛墙综合保险费用。积极发挥投诉举报奖励的杠杆作用,有效提升信访服务事项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定期开展舆情收集分析和研判应对。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完善安全评价报告质量盲审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机构信用评价规则和分级标准,实施安全评价机构信用评价试点。
2.增强社会安全意识。落实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好“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统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安全社区、消防安全社区、地震减灾社区创建和动态管理,制定出台标准评价体系。加强公益宣传教育,搭建综合减灾慕课平台,研究制作防灾减灾课件。统筹推动应急安全综合性体验基地、安全教育体验馆、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