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1.深化简政放权,严格落实国家改革举措。包括: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明确对今后实施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企业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我局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企业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根据本市审改工作要求,在申请机构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除煤矿外)乙级资质时,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培训,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培训。我局将加强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沟通,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将原由国家能源局行政审批“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中相关考核及监管要求纳入特种作业管理,做好本市相应工作的衔接和准备。
2.深化放管结合,将改革经验向全市推广。制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工作统一下放由各区安全监管局实施,上海化学工业区内可依法委托实施。在下放过程中根据各个区不同情况,实事求是逐步推行。对于推进过程中碰到的具体问题,与各区加强沟通,努力达成共识。此外,还提供了相关行政审批的实体性规范部分,帮助各区修改业务手册,规范统一全市的行政审批标准。在“证照分离”改革中,我局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等4项事项,改革方式均为强化准入监管。目前所有改革举措均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此外,根据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实施方案,今年本市涉及企业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畴,改革方式包括告知承诺和提高标准化。我局逐项制定改革细则和监管方案,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落实。
3.深化优化服务,全面提升企业获得感。推进一系列优化服务的举措,包括:明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为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明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作为当场办结事项并实施。梳理本机关当年落地项目;开展提前服务,为全市当年落地项目顺利审批提供支持和保障。落实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行政审批管理改革措施操作规程制定工作,通过修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工作实施细则,探索扩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两阶段合一范围。开展证明材料和证明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梳理出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中要求提交相关人员无毒品犯罪记录等2项证明材料,建议依法保留;梳理出为企业出具安全生产情况证明等1项证明事项,建议取消。
4.规范审批管理,审批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对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规范评估评审事项的依据、范围、内容等信息,还梳理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以及监督检查中委托第三方提供技术性服务的事项,规范了依据、条件、流程、内容等信息。此外,对我局目前实施的1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再次进行了核对,并根据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了调整完善。
(二)健全权责清单,完善权力动态规范管理
按照行政权力、行政责任动态调整的管理办法,对行政权力、行政责任进行集中梳理,并向市审改办提出取消部分行政处罚以及调整应急预案备案等权力的申请。巩固行政权力的动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此外,根据市审改办要求,我局每季度根据已确定的行政权力清单,报送行政权力办理情况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报送按时、准确,得到了市审改办的肯定。
(三)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017年,我局制发公文总数292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公文信息119条,主动公开率为40.8%,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本部门业务类的信息11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畅通公开受理渠道,保证申请人的权利,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210条,全部实现按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条,行政复议被纠错0条;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0条。
二、加强政府立法方面
(一)推进安全生产立法后评估
与复旦大学法学院合作,开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立法后评估。对《条例》的制度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通过制度比较和调查问卷等形式,形成法理分析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为今后修法提供支撑。
(二)推进《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的修订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调多方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报送市政府,进一步规范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清理工作
1.全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7件。严格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履行起草、调研、征求意见、法律审核、办公会议审议、公布、备案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2.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及时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清理意见。
三、规范行政执法方面
(一)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化建设
1.系统梳理安全生产标准,与此前印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项分类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法表》相对接,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需依据的相关标准进行全面梳理,为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范指引打好基础。
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执法规范。在学习、研究基础上,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印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版)》,要求本市安监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并对贯彻实施过程中可能存有疑虑的事项进行了说明。
(二)多维度开展执法监督
1.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方案以及评查标准,对各区安全监管局行政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对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通报,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改进。
2.坚持整体提升,开展执法互查交流工作。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版)》《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执行情况,有序组织各区安全监管局分组开展互查交流,通过面对面地互学互鉴、彼此交流,达到了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效果。
3.举办安监系统执法规范培训班。11月14-16日,举办了为期3天的2017年度市安全监管系统执法互查暨执法规范培训班,通过理论学习、模拟法庭以及交流互动等形式,促进执法人员的工作交流,提升其业务能力。会上,对2017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互查工作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了总结。全市100余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参加了培训。
四、化解行政争议方面
(一)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起,2起不予受理,1起作出撤销决定。办理行政上诉案件2起,我局均胜诉。
(二)修订《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奖励金额,细化举报事项,完善举报事项处理程序,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