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有关规定,我局认真总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对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安排部署。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本市应急管理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着力在学懂弄通理论精髓上下功夫。
2.全面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邀请专家学者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作专题辅导,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
3.加强法治思想理论和实践研究。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重要论述,针对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新经济新业态安全监管、数字化风险防控、应急救援和物资储备等重点领域开展研究,助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领域法治更加健全。
4.提升法治宣传效能。全面开展新修订的《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编制《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释义)》,开展“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六个一”系列活动,向全市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主动宣贯50余次,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二)加大对国家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法治保障力度
5.全力支持临港新片区、浦东新区、五大新城转型发展。向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进一步下放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权,对五大新城所在区下放3项事权,积极跟踪实施情况,做好服务指导。指导推进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探索实施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许可告知承诺制。
6.深入推进长三角应急管理协同发展。发挥2022年上海作为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组轮值方的作用,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协同长三角区域相关部门强化应急救援体系一体化建设、重大安全风险联合管控、应急预案衔接与协同救援处置等专题合作。
7.全力保障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办出水平、办出成效、越办越好”的总要求,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降压事故发生”为目标,探索形成“标准化管理+社会化风控+清单化监管+数字化赋能”的会展安全管理新路子,提升重大活动安全防范水平。
(三)着力提升行政制度建设质效
8.严格执行2022年度立法计划,科学谋划2023年立法工作。研究形成修改《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实施工作的决定》的研究报告,拟推动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和处罚实施相关市政府规章修订列入2023年立法预备项目。
9.配合市人大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根据市人大工作部署,针对危险化学品、燃气、消防、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8大重点领域,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事故统计分析等措施,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立第三方检维修机构正面和负面“两张清单”,完善“随申拍”“企业码”等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新模式新渠道。配合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深入一线开展风险隐患问题检查督导。形成《本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相关法规情况的报告》,局主要领导代表市政府接受市人大专题询问。及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有关情况报告指出问题整改工作。
10.完善各类安全生产执法规则制度体系建设。启动本市应急管理地方立法效果和需求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分类分级监管意见。会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等,制定《危险化学品储存涉嫌危险作业罪案件办理规则》《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意见》,建立事故定期通报、检察机关参与事故调查等合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向更具可操作性的纵深发展。
1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需要延期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开展评估审核。2022年共新制定2项、延期1项规范性文件,已全部按规定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营商环境优化
12.进一步梳理完善本市应急管理部门权责清单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采用电子证照、行政协助等多种方式免于提交“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等,进一步便利申请人办事。完成23家企业的25条信用修复,归集“双公示”数据约12.2万条,累计归集约72.83万条。
1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按照应急管理部要求,及时报送和更新纳入失信惩戒“黑名单”企业信息,有效惩戒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
14.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构建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信息系统及配套机制,整合监管部门力量,切实提升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
15.推进应急管理领域减证便民提质增效。全面完成行政审批系统信创改造,优化全程网办。压缩办理时限,20余项简易事项当日即办。对申请材料中本市部门核发的25种证照实现免提交。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16.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制定2022年市应急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计划落实。依程序按时完成列入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制定《上海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2-2035年)》获评2021—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大优秀案例。
17.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多方参与机制。优化局法律顾问团队建设,发挥好专业律师、公职律师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顾问作用。
(六)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8.立足应急管理领域助推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对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支持力度,优化完善应急管理领域下放街镇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19.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意见》,科学划分执法界面,优化执法方式,科学编制执法计划,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2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修订《上海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上海市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及配套《罚款裁量表》,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提升执法软硬件保障能力,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21.强化基层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的新要求,创新执法资格培训考核管理形式,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基础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重的培训理念,着力优化执法人员培训。
22.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制定本市《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具体措施》(78条),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的工作意见》,细化责任分工。扎实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三年行动期间全市共上报一般隐患179.7万项、整改170.1万项,整改率94.7%,重大隐患272项、完成整改267项,整改率98.2%;共解决突出问题232项,出台制度措施715项。
23.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线上线下结合,贯彻落实执法计划,全年开展线下执法检查34832家次(不含非现场执法),实施行政处罚1435次,罚没款金额10021.57万元。查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4972项,开具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8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840份。面对空前严峻复杂的新一波疫情,运用各类线上监管手段检查调度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研判和告知承诺情况26260家次,跟踪各类特殊作业19812次,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视频抽查1060家次,指导新增隐患排查用户5518家,跟踪新增隐患排查治理信息4617条。对58家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所属4701家实体单位开展每日安全管理情况调度。
24.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推动建立内部举报人制度。推进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试运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内部举报人举报查实的,在原有奖励标准上提高20%,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
25.落实本市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清单,跟进完善相关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措施。
(七)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制度机制
26.健全完善应对处置机制体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架构。继续推进《上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指导完成《上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上海市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等10余项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和审核衔接。
27.建立完善城市安全风险治理机制。印发《2022年本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意见》,推进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率先完成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一省一县”试点评估与区划工作。制定《上海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2-2035年)》《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全市防汛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制订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保障标准,牵头落实全市防汛防台应急避难场所1380处,实现具备77万人转移安置能力,有效应对“轩岚诺”和“梅花”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制定《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评审标准及创建工作指引(2022版)》,推进示范社区评审。推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试点,指导浦东、黄浦、松江区完成城市生命线工程和城市洪涝等安全监测预警系统阶段性建设任务。
28.推进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和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综合考核机制,强化安全责任在末端的传导落实。进一步深化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注重执法基本制度建设、人员基本能力提升、执法基础保障夯实,将安全生产监管转型发展成果应用于管理实践。
29.完善超大城市安全保障体制机制。指导各区落实市委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机制。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提升突发事件等信息接报能力,优化市级部门间应急协调机制,重点加强与消防、水务、气象、地震等部门分工合作,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30.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制订出台本市应急管理系统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规程,开展防汛防台、既有建筑玻璃幕墙、长三角交通保障、燃气泄漏事故、抗震救灾、危化品船舶应急处置等多项实战演练。组织覆盖16个区的专项调研,针对基层应急体系短板弱项提出针对性建议措施,形成调研报告,完善应急指挥体系。
31.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每月编制应急管理法规动态,及时梳理国家和地方层面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法律法规情况。结合本市可能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编制“漫谈防灾减灾”科普读物,印发减灾科普手册3000余册,丰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载体。
3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职能和消防救援队伍专业优势,保持应急储备物资紧急调运机制,为疫情防控提供各类应急物资近50万件;充分发挥长三角应急联动机制作用,积极调拨11.2万件折叠床、被等应急物资,有力支援方舱医院建设。
33.加强村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在浦东新区开展街镇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研究,全面提升街镇组织管理、风险掌控、信息收集、预防准备、防御硬件、快速处置六大能力。
(八)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34.加强各类信访问题调处化解。充分发挥市应急局人民诉求综合处理平台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编发统计分析报告,梳理群众诉求热点难点,当好政策调整参谋助手。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宣贯,提示各区应急管理部门有力落实。
(九)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35.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邀请第三方专家参与点评,探索开展长三角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案卷评查交流机制,加强执法经验学习互鉴。
36.完成全市首轮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专项巡查。专项巡查实现16个区全覆盖,组织各类访谈262场,实地走访检查16个区、173个区级部门、32个乡镇街道、182家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31个园区以及临港新片区,现场发现并向各区通报相关安全问题1582项,督促立行立改。
37.提升行政复议和诉讼应对能力。2022年,市应急局共被提起行政复议7件,行政诉讼4件,未发生被本市复议机关驳回或人民法院判决败诉的案件。
38.认真办理市检察机关相关通报、意见,提出配合检察机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和探索完善“行刑衔接”沟通协作机制的工作计划和建议。
39.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在市应急局官方网站、“上海应急守护”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1条,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66件,未发生办理超期等情况。
40.组织开展本市应急管理系统政府开放日活动,3名局领导先后4次走进新闻发布会和“民生访谈”、“上海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等直播节目,局机关处室负责人走进上海交通广播“有请发言人”栏目,增进与人民群众交流互动,解读安全生产风险应对机制等,引导全社会共同守牢城市安全底线。
(十)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41.强化“一网通办”平台基础能力。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系统数字化能力,推进将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系统建设纳入“一网通办”平台,新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批发)网上审批流程,推进审批事项电子归档系统开发,实现政府服务评价、反馈、整改、监督闭环管理。
42.配合市司法局开展全市统一行政执法系统建设工作,对本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数据元规范提出修改意见,有序推进相关系统在执法实践中的运用。
(十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
43.加强应急管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对行政执法知识能力学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联合高等院校提升应急管理领域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打造“高校智库”与“应急管理”有机融合最佳实践。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瓶颈”有待破解
目前,本市危险化学品、工贸等传统安全生产领域企业体量较大,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业态、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涌现,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多,各类风险交织叠加,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本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计划编制动态调整与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培育,还需要适应不断涌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新情况、新问题。
(二)街镇应急管理能力与城市安全风险尚不完全匹配
由于监管对象数量众多、行业广泛,本市街镇安全生产执法力量薄弱问题比较突出,基层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较弱。目前,本市正在推进街镇综合执法改革,原街镇安全办(安监所)职能面临划转,人员需要分流,街镇层面尚未完成应急管理系统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街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责有人负、事有人干”的格局还需要进一步塑造。
(三)应急管理执法工作信息化融合有待加强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执法信息数据相互贯通、刚性关联等要求,本市相关系统与应急管理部已开发投用的统计直报、“互联网+执法”等系统的数据无法交换,应急管理系统基层执法人员需重复填报执法数据。目前,相关系统开发、数据对接等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但由于数据格式和字段要素差异较大等原因,提升相关工作进度还存在一定困难。
(四)新《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实施后配套制度修缮有待提速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施行后,诸多有关的配套制度都需要重新修订完善。目前,应急管理部已经对21部规章打包修改,相关程序还在进行中。目前,对于本市应急管理立法效果以及后续配套制度需求的评估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同时受制于上位规范迟迟未出台,本市相关配套制度的修订也将存在一定程度延期。
(五)法治宣传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采用印发宣传折页(册)、海报,组织各类线下展览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有关宣传信息等传统方式方法开展法治宣传的情况较多,通过短视频社区平台、充分发挥“大流量”自媒体开展内容场景化、形式多元化、动态体验化安全生产宣传的尝试不够,本市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品牌的知晓度还不高,法治宣传队伍和能力建设还不到位。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指导制定《中共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著作,落实局党委理论学习和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17次,编发《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资料》11期,邀请部分学者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4场,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往心里去、往深里走、往实处落,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地生根
研究制定落实落细《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及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具体措施,细化形成上海市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任务方案,深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意见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高位推动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系统推进《上海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强化依法规范治理体系建设”专章目标任务。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要求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局党委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进行决策。召开局党委会议11次,对涉及法治建设等多项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智囊团”作用,加大局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力度,对涉及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条款加强研究论证,并在集体审议过程中重点讨论。
(四)督促推进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严格带头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修订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局内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紧盯关键节点,规范审批手续,杜绝权力“寻租”。未发生被上级行政机关变更和撤销行政决定的情况。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
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依法行政作为落实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考量,落实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广泛开展各层面谈心交心活动等,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推动完善局内层级监督,全面杜绝领导班子成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和干部“真作为”“善作为”。未发生被本市复议机关驳回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未发生被本市人民法院判决败诉的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办理本市检察机关有关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和加强协作配合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丰富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形式和内容。
(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全力支持局专业法律团队建设,配齐配强不同专业领域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进一步优化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招录机制,进一步充实一线执法人员队伍资质。建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队伍整体水平。
(八)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印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普法对象和具体工作措施,推动《宪法》《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全面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和行为准则。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细
进一步夯实“三个必须”制度基础,加强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领域研究,推动明确景区玻璃栈道、电化学储能电站、互联网平台企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并督促落实。严格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述职报告制度和带队督查检查机制,发挥好市安委会各专委会或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研究解决重点问题。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针对执法力量较为薄弱的现状,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优化现有执法人员结构和专业配比,探索通过引入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强化技术检查和社会监督,切实发挥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遏制事故的重要作用。
(二)落实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动态把握城市安全风险。编制形成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并绘制四色等级安全风险分布图。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开展2023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工作。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动态清零,强化“上海市风险隐患双重预防系统”功能应用。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危险化学品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针对高危工艺、高危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应急管理系统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意见,推进完善基层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市区两级应急指挥机构能力建设,统筹应急突发事件全过程管理。推进本市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规划建设落地。
(三)提升应急管理现代化保障支撑水平
发挥信息化支撑赋能作用,推进全市统一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系统部署应用。深化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等系统应用,增强危险化学品全链条监管的穿透力。扩展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数据管理、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指导推进应急管理地方性标准制定发布,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动态管理。
(四)完善应急管理法治体系架构
全面推进本市应急管理地方立法效果和需求评估工作,编制研究报告,明确本市应急管理领域亟待制定的相关法规规章需求。进一步推动《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相关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修订。全面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素,促进法律法规正确统一适用。完善本市应急管理执法监督规则,优化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等举措。会同检察机关推动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向纵深发展。
(五)提高应急管理和安全文化宣传能力
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文化宣传,聚焦主责主业,大力推进本市应急科普工作。加强联动协调,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持续优化,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把握好时度效,及时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加强应急管理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加强新媒体建设,发挥“双微”阵地作用,营造城市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特此报告。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
(联系人:朱明杰,电话:1891888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