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日,新修订的《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宣贯会在市委党校第五分校举行。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周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委办主任金兴明主持。市安委办常务副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齐峻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精神,通报了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罗培新同志解读了新修订的《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宣贯会上,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周波指出,《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此次修订是在深入贯彻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面总结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深刻吸取有关典型事故教训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系统修订。对于统一全市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监管合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做好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新修订的《办法》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宣贯力度,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认真谋划、及早布置,组织开展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宣贯活动。
周波强调,做好新修订的《办法》的贯彻落实,要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要加快完善配套制度。新修订的《办法》提出的很多理念都与时俱进、富于创新,但是这些制度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需要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配套的文件、细则,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规范和措施来推进实施,使这些制度规定能够真正实现提升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的立法初衷。新修订《办法》中关于本市危险化学品管控的制度有些是延续原来的做法,有些是固化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创新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仔细梳理对照各项制度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二是要要落实主体责任。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抓住关键核心,找准薄弱环节,运用科技手段,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强化各级领导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全面领导责任,要细化完善企业岗位责任制,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各个人头,杜绝责任真空、安全盲区。要强化过程薄弱环节管控,针对间歇式化工生产、危险化学品管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事故易发环节,特别要加强过程管控,从严制订安全规范,着力实现安全管理、设施设备、作业现场、操作过程标准化,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要转变观念,积极运用现代化、信息化技术手段,来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三是要加强部门联动,做到齐抓共管。《办法》规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多个环节,涉及到众多监管部门。必须各部门综合施策、协同发力,共同推动实现对危险化学品的有效管控。要加强部门间的联合执法,推动跨部门的数据互通和共享,深化部门间的联动惩戒。四要充分调动各方,实现社会共治。积极创新理念制度和机制手段,引导和发动全社会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变“政府独奏”为“社会合唱”,实现群防群治、有效整治、常态长效。要将安全治理融入城市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社会共治,进一步深化社会公众监督。
周波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十届市委十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宣贯会议部署,精心组织,层层动员,为《办法》的实施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希望大家主动跨前,积极作为,合力贯彻落实好《办法》,务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上海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