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直属机关党委关于组织评选
和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沪安监直机党〔2016〕6号
局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市安全生产协会党支部: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局直属机关党委决定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和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在局系统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和时限
(一)评选范围。
局系统的党支部、正式党员、现任的专兼职党务干部。局领导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1.局系统拟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4个、优秀共产党员2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
2.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额分配根据党支部数量、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在此基础上,局直属机关党委向市级机关工作党委推荐申报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总人数不变,不重复表彰。
3.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重复。
(三)评选时限。
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条件。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支部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好,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2.党员队伍素质优良。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意识强烈,风清气正,勇于担当,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有明确的目标任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规范的工作程序,有完善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断提升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4.开展工作成效显著。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党员干部需求,不断拓展党建工作内容,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整合党建工作资源,围绕中心抓党建,聚焦改革带队伍,抓好队伍促发展,在促进本部门(单位)中心任务完成中业绩突出。
5.基层群众反映良好。不断深化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带头践行党的宗旨,坚持改进作风,积极为基层、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党支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基层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强,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践行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以自身的模范言行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在社会治理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担当、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4.带头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党章党规,自觉用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规范言行,主动维护政府声誉、党的形象。
5.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培树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在党员群众中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须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且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1年以上,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熟悉党建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党内法规,注重党建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具有突出的党务工作能力。
3.工作成效显著。热爱党务工作,善于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4.工作作风良好。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把组织评选和表彰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要在认真回顾总结2年来党建工作的基础上,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推荐,有序开展。要将评选表彰活动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纪念建党95周年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有效推动本部门(单位)中心工作的完成。
(二)保证推荐质量。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认真进行评议和推荐,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在评选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三)及时上报材料。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准确地上报评选材料。事迹材料要客观、公正、真实可信。先进事迹材料字数在2000字左右。各部门(单位)要在2016年4月27日前,将推荐审批表和事迹材料一式4份,用A4纸打印报送局组织人事处。同时还需上报相关电子文档材料,内容包括:附件所有审批表、事迹材料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先进集体或人物的工作照1-2张(JPG格式,大小800K以上)。
(四)大力宣传典型。
“七一”前后,各级党组织要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宣传栏、报刊、网络、报告会等形式,对先进典型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市安全监管局直属机关党委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