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领导:
院党委书记、院长:王祖兵
院党委副书记:王科萍
副院长:张耀庭
副院长:王剑明
二.机构概况: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创建于1969年5月,是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的专业从事职业安全与健康服务的公益型事业单位,是一家集化工职业病预防和诊治、职业性体检、化学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化学品安全卫生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场所环境监测、职业卫生评价和安全评价为一体的专业机构,现有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59人。它分别座落在成都北路和中漕路,二处占地面积近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近4400平方米。
三.主要职责:
⒈ 具有上海市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开展急、慢性化学中毒,化学烧伤及职业性皮肤病等的诊断和治疗。接受有关部门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
⒉ 具有上海市职业性化学物质、物理因素及粉尘作业健康检查(甲级)机构资质,开展定期职业性检查,上岗前或就业前检查,离岗前检查。
⒊ 具有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有害因素预评价和效果评价;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监测和劳动条件分级评价。
⒋ 为社会各类企业提供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和专题预验收等咨询服务。
⒌ 为企业提供健康监护评价书,协助企业分析多发病的原因。为企业编制安全卫生计划和提供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职业卫生学的评价和职业流行病学的调查。
⒍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受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指派,承办本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登记工作。
⒎ 负责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⒏ 为全国各地化学事故应急抢救中心提供信息援助,为社会各行业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卫生与环保方面的信息服务。
⒐ 设有化学事故应急医疗救援热线电话(62533429),为社会提供化学事故24小时应急医学咨询热线服务。
⒑ 主办《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杂志,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职业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普及职业卫生与健康知识。
⒒ 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建上海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的决定》,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医疗救护。接受市内外各医院急、慢性化学中毒的会诊。
本部地址:上海市成都北路369号 邮编:200041
分院地址:上海市中漕路94号 邮编:200030
分院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354号 邮编:200032
电话:021-62672200-转各部门
传真:021-62672200-转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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