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国家安监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
索引号:AE2130000-2008-047
文号: 沪安监管危化[2004]48号
发布时间:2008-05-26
沪安监管危化[2004]48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察局,各控股公司、集团公司:
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导则的要求,并结合实际,督促本地区、本系统危险化学品单位制订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请在首页>>危化管理>>应急预案中查询)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