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报送法治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收悉。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函报如下。
市应急局自去年11月29日组建以来,局党组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和两次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队伍“十六字”训词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法治精神引领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重大应急管理保障任务,有效防范化解城市运行重大安全风险。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完善法律体系,夯实法治基础
(一)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快推进地方立法,抓紧修订《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已形成立项报告和修订草案;《上海市消防条例修正案(草案)》已进行到二审程序。整体推动政策制度创新,制定并提请印发《上海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工作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上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2019年版)》《台风防御应急响应联动工作规范(试行)》等管理标准规范。
(二)梳理完成应急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新成立的应急管理部门整合了多个部门的诸多应急相关职责,涉及的法律法规量多面广。为更好从法治角度推动工作,我局全面、系统收集应急管理工作所涉及的法律规范400余部,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为更好理顺应急管理工作职责,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以法治手段压实安全责任。为确保各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落实,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通过《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推动市委编办结合机构改革将安全责任纳入各部门“三定”,制定出台《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办法》配套文件。抓约谈警示。制定《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约谈警示办法(试行)》,紧盯事故不放,联合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根据对2018年本市事故统计分析、尤其对发生较大事故集中的领域,对上海建工集团、上海隧道股份、上海赛科等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
二、结合机构改革,深化审批改革
(一)法治引领简政放权,提升企业获得感
1.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双减半”。结合应急管理部2批取消证明事项公告中要求取消的40项安全生产类证明事项进一步精简材料,确定了审批承诺审批时间较法定时间减少54%和需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较法定材料减少62%的目标并稳步推进。今年计划内8项电子证照已全部完成归集。对我局目前需要通过电子证照或共享数据等外部手段接入减少的33种材料分类处理,其中数据凡已归集到市大数据中心的或属于局内部数据的,均已完成接入和审批系统的改造,以电子证照或内部核验方式实现材料免提交。
2.全面落实“网上办、一次办”。我局涉及企业的安全生产类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一网通办”进入我局审批系统,一次登录,按要求提交材料后可足不出户完成全流程审批,仅需在最后领取证照(批件)的同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核对无误即予发证,实现了申请人“一网受理、只跑一次、一次办成”。
3.规范审批标准,公开办理进度。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已按规范修订办事指南,逐项落实改革要求。做到第一时间修改,第一时间发布实施,让企业和市民及早享受到改革红利。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审批系统随时查询其所申请许可的办理进度。所有许可结果信息向社会公开。
(二)放管结合,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在全力做好城市运行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中检验改革成效。坚持把防范化解城市运行重大安全风险作为改革之年的首要任务,始终紧盯事故高发多发、问题隐患突出的行业领域及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坚持“一险一策、一隐患一方案”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媒体参与”,持续滚动开展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展示刚性执法强大威慑效应。
2.在着力完成好重大活动应急管理保障任务和重大自然灾害抵御中彰显改革成效。坚持把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二届进博会应急管理保障作为改革之年的重大政治任务,发挥我局统筹协调职能,点面结合、以面保点,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护进博”活动。任务期间,全市社会面应急系统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0278人次,执法检查12444家次,发现问题和隐患9452个,开具整改通知单2606张。推进出台《国家会展中心搭建设施安全管理标准》,指导服务963个特装展台安全布撤展。坚持把做好防汛工作作为改革之年的重要考验,成功抵御“利奇马”“米娜”等台风侵袭,未发生因灾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3.国庆节期间,落实“三个狠抓”。狠抓专项抽查,与市消防救援总队组成7个工作组,深入16个区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护进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专项抽查,对发现的涉及35家单位130条问题形成隐患整改清单。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累计检查社会单位54.9万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04.7万处。狠抓过程管控,会同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检查各类单位、场所2408家次,发现督改各类隐患和违法行为3160余处。狠抓整改落实,抓住落实主体责任的牛鼻子,督促相关区和单位、重大庆典和群众集会等各类活动主办方强化落实检查评估、设施维保、主要负责人在场备勤等措施,有效保障了节日庆典、光影秀、旅游观光、文艺展演等52场大型节庆活动的圆满安全举行。
4.全力消除城市消防安全隐患。提升居民住宅火灾防御能级,全力推进150幢老旧高层建筑(已完成改造22幢、开工建设85幢)和100个老旧居民小区消防设施增配或改造(已完成改造22个、开工建设43个)市政府实事项目建设。按照“宁可抓重、绝不抓漏”要求,会同林业、公安、农业、民政等部门,建立联勤响应、协同联动机制,抓住责任落实、灾前预警、应急处置、综合保障等“四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秋冬季森林防灭火防控措施。
5.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让企业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在依法严管的同时,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计划》中“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努力为企业营造更优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今年我局与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了《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作为全国范围内首份此类清单,为各类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三)加强政策引导,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第三方作用
1.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经充分调研、反复酝酿,联合市交通委等7部门出台了《上海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推动本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打下基础。形成《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已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通过规范共保体管理,明确实施范围,强化预防服务,细化保险理赔,创新制度设计等,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2.优化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跟踪评估,对项目的预期目标、绩效情况等做出全面评估,并提出纠偏措施和建议,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以企业安全生产需求为导向,汇总编制《上海市安全生产社会第三方服务清单(2018年)》。方便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相关科研院校、行业协会及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发展壮大安全生产服务产业,形成本市全社会安全生产共治共建共享的合力。
三、严格执法程序,促进交流共享
(一)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
1.创新执法规范和监督方式。把执法互查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抓手,坚持突出重点,聚焦设定主题,采取“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区局执法互查交流,查找问题、改进不足、促进提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优秀案例评选及案卷评查汇编工作,统筹优秀案例评选、案卷规范评查、发挥案例指导作用,实现“三位一体”,更大程度用好工作成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质量提升。
2.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制度建设。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总结执法监督工作做法和经验,初步形成了本市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规定,对执法监督的形式、方法、内容等予以明确。制发《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深化重点领域执法,鼓励探索执法方式创新。
3.推进“三项制度”建设。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三项制度”的要求,推进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修订,形成初步成果。
(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对出台的政策文件,实行政策措施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办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对网上领导信箱、“在线咨询”栏目反映、咨询的各类事项,均予以及时回应、解答。
2.优化政务公开途径。发挥局官方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完善政务公开栏目,增设了教育训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新闻宣传、灾难事故救援领域领域等目录,并对相关目录进行了调整。主动发声,注重引导,“上海应急守护”等政务新媒体在工作日每天均发布2-3条相关信息。通过新闻通气、书面发布、组织采访等方式,对重要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做好突发事件媒体应对。
3.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畅通申请渠道,公开网上、当面、邮寄、传真申请等方式,便利当事人提出申请。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33件,已经按时答复32件,另外1件正在按时办理。
(三)严格办理行政复议,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
坚持将行政复议作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和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错的有效机制,以增强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原则,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共受理4起行政复议,1起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2起作出维持决定,还有1起尚在审理过程中。
在局系统积极推进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同时加强对基层行政应诉案件的指导,局系统2起应诉案件均胜诉,维护了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权威性。
四、加大普法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宣教活动。制作安全公益宣传片,订制公益宣传资料,组织好主题活动、宣传咨询日、安全演练等活动。深化重点场所宣传,播发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加强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播放事故案例教育片和微电影。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积极宣传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新形象新面貌,曝光安全生产、火灾隐患和安全不良行为,普及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常识和逃生技能,开展“微互动”线上线下活动。
(二)组织普法宣传活动。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的统一部署,面向各区应急局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以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学习效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出台后,深入学习研究,制作宣贯讲义,就《条例》的出台背景、框架结构、主要条款等内容进行了全面分析,并与有关单位开展学习交流,加强法规的普及力度。
(三)稳步推进执法能力建设。组织执法规范培训,针对安全生产执法中常见的规范问题和案卷评查、执法互查中显现的问题,组织市、区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规范培训,邀请法律、执法专家系统授课,法律理论和执法实践相结合,提高培训效能。举办上海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围绕粉尘防爆专项治理、标准化建设、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为主题,邀请应急管理部执法局相关领导和本市资深专家,对工贸领域监管执法要点、技术难点进行详解解读。
四、下一步工作
2020年,市应急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努力开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按照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完善我局各项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文书,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等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以严格执法保障营商环境优化。
(三)不断完善法规体系建设。根据《安全生产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前期调研情况,按照“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架构,契合上海安全发展特点,构建双重预防控制机制”的整体思路,推进《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力争2020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市审改办各项改革任务。重点推进“一网通办”,继续深化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府服务窗口效能建设等工作。积极支持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改革,下放或集中行使审批权限。研究行政审批材料电子档案,许可证照批文邮寄申请人,从而实现申请人“零跑动”,“不见面审批”。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4日
(联系人:郁毓,联系电话:54667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