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规划和顶层设计,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构建应急物资和装备实物储备、委托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和物资信息储备科学架构,按照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关于协助开展应急物资生产商信息采集和编制〈应急物资生产商参考名录〉的函》(附件1)要求,请提供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并协助开展应急物资生产商信息采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函商如下。
一、请按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要求,做好应急物资生产商信息采集和编制,协助发放相关表格(附件1、2),协助推荐本地区本行业优秀生产企业,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为《应急物资生产商参考名录》(以下简称《参考名录》)的编制工作提供支持。《参考名录》重点围绕生活保障类、抢险救援类、队伍保障类应急物资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救灾帐篷、衣帽装具、简易厕所、照明设备、应急食品、搜救及医疗设备、运输与交通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及草料、能源动力设备、洗消器材及设备、灭火处置设备、分析检测类设备、通信设备、信号标识类器材、通用手动工具、后勤支援设备、个人防护装备等细分品类。
二、做好本市应急(专业)物资储备现状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储备仓库(附件3)和救灾物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物资、防汛自然灾害物资、地震地质灾害物资、消防物资、森林防火救火物资、公共卫生防护物资和应急避难物资等各类储备物资(附件4),以便于制定相关“十四五”规划,便于做强各专业部门专业防护物资储备,便于做实综合部门应急物资储备。
请于2020年6月12日前,反馈附件1、2填报内容;于2020年6月19日前,反馈附件3、4填报内容。
附件:1.应急物资生产商参考名录考察简表
2.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推荐名单
3.应急物资储备库情况汇总表
4.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汇总表
5.关于协助开展应急物资生产商信息采集和编制〈应
急物资生产商参考名录〉的函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联系人:郑建楠;电话:54667606,18121389859;传真:54666181;电子邮箱: shzrzhydhwz@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