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已经2022年10月10日第9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18日
上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沪委办发〔2021〕17号)有关要求,加强和规范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探索准军事化管理举措,结合实际,制定本建设规范。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执法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到2025年底,全面实现本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对标达标,努力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准军事化应急管理执法铁军,坚决守牢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底线。
二、建设标准
(一)人员配置标准
本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按编配备、专岗使用、严格准入、一专多能、强化监督”的配置原则。
1.按编配备。严格按照全市统一的机构组建和人员招考方案,加快实现本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高效运行,加快配齐配强行政执法人员,满编率达到90%以上,不得长期缺编、空编。
2.专岗使用。在编在岗人员执法证持证率达到100%,严禁借调行政执法人员从事局机关工作。确因实际困难,党建、纪检、人事、财务等岗位可采取“局队合一”模式,但人员比例不得超过编制总数的15%。
3.严格准入。坚持凡进必考,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执法机构。突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专业性要求,强化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人员不少于在编在岗人数的75%。
4.一专多能。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安全监管以及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培养行政执法人员精通一种专业性执法,熟悉多种普适性执法,为开展综合执法和岗位轮换奠定基础。
5.强化监督。按照执法计划编制与实施相分离、案件办理与审理相分离的原则,明确专门的内设机构,加强执法工作内部监督。厘清局队之间计划统计、法制审核等管辖分工,执法队伍中独立从事或者辅助局机关开展计划统计、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在编在岗人数的5%。
(二)标志标识标准
本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办公场所的门头、玻璃门窗腰线、主背景墙、门牌名贴、工位名贴、公告栏等,以及制式服装、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文件档案上,使用“应急管理执法”“行政执法”等统一的标志标识。
1.门头。采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蓝底白字、宽窄条形设计,中间加上“行政执法”标志标识,主要用于办公场所正门门头。
2.玻璃门窗腰线。采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蓝底白字、宽窄条形设计,主要用于玻璃门及玻璃外立面腰线,宽度一般为15cm。
3.主背景墙。根据办公场所实际情况,设置白底蓝字主背景墙。上方居中为“行政执法”标志标识,正中分两行居中为执法机构中文名称(例如: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上海市黄浦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下方分两行居中为执法机构英文名称(例如:Shanghai Municipal Emergency Management Bureau Law Enforcement Department、Shanghai Pudong New Area Emergency Management Bureau Law Enforcement General Team、Shanghai Huangpu District Emergency Management Bureau Law Enforcement Team),英文字体应明显小于中文字体。
4.门牌名贴。各类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固定取证室、执法调度室、党员活动室、更衣室以及准军事化训练场地等需张贴门牌标识,采用蓝白相间的底色和字色,并在左上角标注“应急管理执法”标志标识。
5.工位名贴。在领导办公室门牌下方,或者其他工位明显位置,张贴工位标识,注明单位、姓名等主要信息,采用蓝白相间的底色和字色,并在左上角标注“应急管理执法”标志标识。
6.公告栏。在办公场所主出入口或者廊道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政务信息公开、内部事务公示等。公告栏整体设计风格应与门头、玻璃腰线、主背景墙、门牌和工位名贴等保持一致。
7.制式服装和安全帽。帽徽、臂章、肩章、胸徽、腰带扣等标志标识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财行〔2020〕299号)执行。安全帽统一标识,底色为白色;正前方为帽徽标志;正后方为“单位+三位数字”字样(例如:上海-001,浦东-001),两侧为“应急管理”字样,字体为微软雅黑(Bold/粗体),选择蓝色。
8.执法车辆。执法车辆按照《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用车保障工作的通知》(应急〔2021〕50号)要求,统一涂装标识。其中:号段第一个汉字为“沪”;前两位数字按照行政区划顺序编号,由01至16,并与执法证编号第5-6位的行政区划顺序保持一致(市级为00);后两位数字按照自然数顺序编号,由01开始,避免重号、跳号。
9.执法装备。在便携式执法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一体机、执法装备箱(包)、对讲机、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激光测距仪、多功能气体检测仪等主要执法装备的明显位置,根据装备大小等实际情况,张贴“应急管理执法”标志标识和“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字样。
10.文件档案。在档案盒正面上方和侧面张贴含有“应急管理执法”标志标识的标签贴,分为法律类、公文类、纪要类、案卷类、台账类等。标签贴上统一设计两行空白栏,可填写档案年份和简要信息。
(三)办公用房标准
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申请办公室、服务用房和设备用房等办公用房面积,不得随意提高或者大幅缩减。按照应急管理部有关规定,积极争取配备固定取证室、准军事化训练场地等附属用房。
1.档案室。根据需要至少设置1间档案室,一般不少于15平方米,并确保档案环境安全。配备档案柜、档案盒,档案整理桌,有条件的设置密集架、电子档案柜。配备台式电脑、打印机、扫描仪、装订机等必备办公用品,有条件的可选配电子档案系统。
2.固定取证室。根据需要设置固定取证室。原则上,执法机构编制数20人(含)以内的,至少设置1间固定取证室;编制数超过20人的,至少设置2间固定取证室。每间一般不小于15平方米,所有墙壁采取隔音软包措施,门从外部上锁和观察(单面透视),照明500-750Lux,温度22-24℃,保证室内空气流通。配备电脑、移动取证设备、吸顶摄像机、网络摄像机、拾音器、温湿度显示屏、高清液晶屏及解码器。其中:移动取证设备能够实现音视频证据采集和记录功能,具备身份信息采集及识别、文书快速记录及生成、储存及共享、防篡改和远程联网等功能。
3.执法调度室。具备部市、市区之间的视频会议功能,强化日常工作沟通联系。摄像头正对部位墙面分两行布置执法机构中文名称的蓝色字样。执法调度室安装有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总队综合业务大系统,依托执法记录仪等移动设备植入SIM卡进行GIS定位,动态掌握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位置信息,在突发情况下及时进行执法力量调度,并可以开启视频连线通话模式,实现远程调度等功能。
4.党员活动室和党建宣传墙。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突出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党员活动室内墙面装饰党徽标志,布置入党誓词、建党精神等红色字样。办公场所廊道明显位置设置党建宣传墙,放置党建书籍、张贴党建工作资料等。
5.更衣室。配备男女更衣室各1间,人均至少1个制式服装衣柜,并保证室内空气流通。有条件的配套设置冲淋房。
6.准军事化训练场地。根据办公用房实际,设置专门用于准军事化管理及训练的场地,人均使用面积宜大于1平方米,配备跑步机、弹跳垫、力量器械等,并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四)执法装备标准
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应急〔2021〕9号)的要求,必配装备(不含执法车辆、制式服装、安全帽)包括便携式执法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一体机、执法装备箱(包)、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对讲机、移动执法终端、激光测距仪、多功能气体检测仪。为适配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本市执法队伍的执法装备必须联网上线,纳入到统一执法装备管理平台。
1.便携式执法笔记本电脑。用于现场执法,按照每名执法人员1台配置。具备8核以上处理器、1.8G以上主频、16G以上内存、4G/5G移动网络模组,重量不超过1.5kg。
2.便携式打印一体机。用于现场执法文书处理,按照每个执法组1台配置。支持A4黑白/彩色打印、无线网络打印(电脑、手机等),轻巧便于携带。
3.执法装备箱(包)。用于携带基本执法装备、文书等,按照每名执法人员1个配置。具备防水性能,跌落和抗冲击性能满足《旅行箱包》QB/T 2155要求,耐极限温度范围-20℃-60℃,箱体尺寸符合航空及铁路携带,配备安全锁。
4.执法记录仪。用于现场执法过程数字化录音、录像取证,按照每名执法人员1台配置。具备录音、录像等功能,电池持续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64G以上大容量存储,内置北斗定位功能,能够与采集工作站互联互通,能够植入APP进行远程视频连线,并输出数字化信息。在危险化学品等涉爆场所使用时,还应具备相应的防爆等级和安全标志。
5.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用于执法记录仪终端的充电、存放、数传、管理平台,根据执法记录仪的配备数量,按需配置。
6.移动执法终端。用于现场执法过程文书处理和辅助性分析,按照每名执法人员1台配置。具备照相、录音、存储、热点、二维码扫描、语音自动识别录入、电子签名、指纹采集、人脸采集、电子标签读取等功能,存储容量不小于256G,电池持续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内置北斗定位功能,能够植入移动执法系统APP。在危险化学品等涉爆场所使用时,还应具备相应的防爆等级和安全标志。
7.对讲机。用于现场执法组成员间通信联络,按照每名执法人员1台配置。无公网集群通话,距离不小于3km,电池工作时间不少于12小时,防护等级不小于IP54。在危险化学品等涉爆场所使用时,还应具备相应的防爆等级和安全标志。除借助执法记录仪或者移动执法终端实现对讲功能以外,可以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适当灵活配置370兆、800兆以及支持多模通信的终端设备。
8.激光测距仪。用于非接触式测量距离、高差、角度等,按照每名执法人员1台配置。最大测距2km,激光安全等级I类激光,测距精度不大于0.5%,防护等级IPX7。在危险化学品等涉爆场所使用时,还应具备相应的防爆等级和安全标志。
9.多功能气体检测仪。用于检查可燃气体、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按照每名执法人员1台配置。精度不大于1%,使用环境温度范围-40℃-70℃,防护等级IP66,重量不大于3kg。在危险化学品等涉爆场所使用时,还应具备相应的防爆等级和安全标志。
(五)管理制度标准
建立独立法人单位人财物管理基本制度和《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配套管理制度。
1.机构职能类。包括执法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及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等。
2.议事决策类。包括“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党政工作议事决策规则等。
3.党纪组织类。包括标准化规范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实施办法、加强群团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发展党员、党务公开、党费使用等规定。
4.干部人事类。包括人员招录聘用、培训教育、考核、选拔任用、交流任职、职务晋升、人事档案等管理,执法人员行为准则,请销假、外出和日常考勤管理,外出授课管理,因私出国(境)管理以及福利费使用管理、关怀慰问干部职工管理等规定。
5.行政管理类。包括印章、公文、保密、合同、政务信息公开、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接受采访管理等规定。
6.执法业务类。包括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的权责清单、分类分级执法意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工作规则等的实施细则,以及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事项清单、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执法计划编制管理、执法案卷管理等规定。
7.综合保障类。包括值班值守、制式服装、执法车辆、执法装备、差旅费、财务、预算、政府采购、费用报销、公务卡、国有资产、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管理、审计等规定。
(六)信息系统标准
本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均使用市司法局、市大数据中心开发的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按照《应急管理“互联网+执法”系统执法数据规范》(应急科信办〔2021〕8号)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应急部、国家统计局2020年11月发布)等信息要素和数据格式,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进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个性化适配,以满足回流数据对接应急部“互联网+执法”系统和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的需求。
积极规划和争取建设应急管理执法“综合业务大系统”,围绕核心业务进行统一门户设计,集中建设内控管理、业务辅助、督察巡查、智能预警、统计分析和数据交互6大子系统,针对业务场景突出执法力量调度、视频连线联动、现场支持保障、智能方案拟定等实战应用,全面建立和健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业务的信息化辅助和数字化支撑能力。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力推进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有力载体。本市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统一思想,深刻领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确保2025年年底前完成达标任务。
(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本市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人员配置、标志标识、办公用房、执法装备、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六个标准统一的基本要求,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全市统一标准一盘棋。已达到标准化的执法队伍,要本着立足长远、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各类达标要求适时调整,确保适应执法工作需要。
(三)加强督导,务见实效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对示范效应明显、主动推进得力、创新方式多样的,及时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给予加分鼓励。对思想认识不到位、任务推进不得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采取警示约谈和通报批评形式,确保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