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安全监管局、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等单位:
近期,应急管理部明查暗访了安徽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并印发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安徽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应急厅函〔2018〕363号,以下简称《通报》)。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进一步督促工贸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督促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自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治理以来,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积极推进,狠抓落实,有效防范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但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排查辨识不到位,不全面,危险有害因素不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还不完善,未施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薄弱,缺少相关防护用品、监护设备和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预案缺失或未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没有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要迅速将《通报》转发给相关企业,针对存在问题,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意识和水平。
二、要加大进博会期间有限空间作业监管力度。要严格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保障工作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8〕71号)、《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8〕23号)、《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8〕55号)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排查辨识,加强培训宣传,加强执法检查,强化处罚力度,确保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取得实效。
三、要按期报送相关汇总表。截至目前,长宁、杨浦、徐汇、松江等12个区,上汽集团、中远海运、机场集团等33个单位已报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情况汇总表。黄浦、普陀、虹口、静安等尚未报送的区和单位需加紧排摸,及时报送。若不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实行“零报告”。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8日
(联系人:曲柯,电话:54667151)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安徽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