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管理局、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本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三年整治计划有效落实,现将2019年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
经过6年的专项治理,本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取得了一定进展,2018年度没有发生亡人事故。但是,2018年本市在建设施工、化工等行业领域发生多起与有限空间相关的较大事故,暴露出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现场应急救援处置不当、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应急厅函〔2019〕90号,以下简称《通报》)总结了各地工作中的做法,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充分吸取其他行业领域的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通报》提出的工作要求。各区应急管理局要结合辖区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现状,按照本市三年整治要求,有针对性地编制2019年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当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融合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其他工作,明确检查安排,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巩固和提升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深入排查梳理,确保底数准确
2018年,应急管理部对本市进行了明察暗访,指出部分区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排查不全面。市应急局近期在抽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有限空间数量、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不清的问题。本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的排查以属地报送为原则。各区应急管理局、相关单位务必严格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并结合作业情况,深入细致地组织排查辨识,切实掌握可能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情况,建立“一企一档”的监管台账,在此基础上及时修正数据并按期报送市应急局。各区应急管理局要全面汇总辖区内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情况,统一报送市应急局。各相关单位应强化系统管理,督促下属企业主动将相关信息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汇总后报市应急局。市应急局将把各相关单位报送的信息提供给各区进行比对,以防止再次出现疏漏。
三、突出治理重点,规范对标检查
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8〕23号),2019年的整治重点是存在易燃易爆物质积聚的有限空间。各区应急管理局要组织力量对本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物质积聚的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并根据人员配置、安全形势等情况对其他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排合理比例抽查。要在专项方案及阶段小结、工作总结中,对具体检查数量、安排和落实情况予以明确。
监督检查应全面覆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报》所附检查表罗列的各项内容。各项检查内容应当在事先编制在现场检查方案中。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惩戒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出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等执法文书;有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挂牌督办,有效督促整改。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罚,依法公示处罚结果,符合条件的要依法纳入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
市应急局将对照各区执法结果进行抽样核查。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倒查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素质能力
各区应急管理局、有关单位要及时将《通报》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在以往利用报纸、海报、宣传栏、杂志等宣传形式的基础上,通过手机APP、微信等传播新媒介,分层次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专题培训。要把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关键,把一线作业人员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强化外包作业的统一协调管理,推动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措施要求,保证作业人员掌握安全操作和正确施救技能,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后果扩大。
六、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准确及时
请各区应急管理局、相关单位按照下列时间节点,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相关信息报送市应急局。请各区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3月31日前,报送2019年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方案;7月20日前,请各区应急管理局报送阶段小结及《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附件2),各相关单位报送《上海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基础情况表》(附件3)。11月20日前,请各区应急管理局报送工作总结及《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上海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基础情况表》,各相关单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
2.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
3.上海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基础情况表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13日
(联系人:曲柯、姜文炯,电话:54667151、54667921,邮箱:3450525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