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应急管理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为了深入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的水平和效果,督促和帮助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排查隐患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前期金山区试点的基础上,现决定在浦东新区、奉贤区、闵行区、青浦区、松江区、嘉定区、宝山区、崇明区及上海化学工业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专项行动,以点带面,指导帮助各区转变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的方式,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的深度和效能,切实提高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水平。深化安全检查结果的应用,将查隐患、促整改和行政处罚衔接,完善检查和处罚联动机制,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专家传帮带,为企业和相关区域培养一批安全管理与技术专家。
二、工作内容
自2019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本市涉及危险化学生产储存和使用型化工企业的浦东新区、奉贤区、闵行区、青浦区、松江区、嘉定区、宝山区、崇明区和上海化学工业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专项行动。具体的时间由市应急局与上述各区应急管理部门商研确定。
上述各区选取辖区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或者区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3家,作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专项行动的备查单位。
市应急局从本市市级危险化学品专家库选取6名及以上不同专业的专家,分安全管理、设计、工艺、设备、仪表、消防应急管理等6个专业组,每组至少配备1名对应专业的专家,并确定专家组长,形成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小组,从上述各区准备的3家备查单位选取1家作为受检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原则上1家受检单位检查不少于2天。
受检企业应对应各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邀请相关设计院和安全评价机构协助检查。区应急局及相关工业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应派员参加,可邀请区、园区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和区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共同参与。对企业检查出的问题,由区应急局统一组织督促整改和行政处罚,并上报市应急局;对涉及设计院和安全评价机构的问题,由市应急局进行处理。
上述各区应在市应急局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在区范围内推广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模式,对区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深入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对标准、查隐患、促整改、保平安。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参照区应急局的模式执行。
三、 检查标准
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组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指导服务安全检查表》为标准,参考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规范性文件。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应急局和上述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合理选配专家,组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家指导服务小组。每次专家指导服务检查结束当日,应将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专家组长确认后初步反馈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应将专家指导服务的总结报告反馈区应急局。
(二)深化隐患整改。
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专家指导服务发现的隐患,企业应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制定整改计划,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逐条逐项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并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区应急局。区应急局应督促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三)服务处罚并重。
通过专家指导服务,切实使企业在检查过程中接受教育,整改隐患,提升能力,提高水平,力争做到“检查一家、提升一家、示范全区”。在指导服务过程中,应主动与企业充分沟通,起到教育培训的作用;在指出隐患时,为企业提供隐患整改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等依据或技术咨询。对指导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不姑息、不放过,要依法依规立案查处,进行处罚。
(四)严守纪律要求。
上述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所有参与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走过场,不避重就轻,深入企业现场,切实发现问题、指出问题,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水平提供良好的技术基础。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