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快推进2020年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现根据《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地方应急管理信息化2020年建设任务书的通知》精神,就我市抓好工作落实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19年,我市已完成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初步建设,接入了34家危险化学品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监控数据。2020年,将全面扩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联网范围,通过建立完善预警信息分级分工管理机制,深入落实监测监控工作要求,高效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和助力基层应急管理部门提升监管效能。
(一)所有四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面接入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在市应急局完成危险化学品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联网接入工作的基础上,各区应急局和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要负责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监测监控数据按组网要求,全部接入“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各区应急局要按照“分级分类、就近接入”和“先租赁建设、后迁移并网”的原则,统筹申请相关财政经费保障,加快组织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完成组网链路搭建及与市应急局总节点的贯通。其中2019年已接入市应急局总节点的企业,无需重复建设组网链路。相关企业应当接入的监测监控数据包括:
1.三、四级重大危险源罐区以及涉及18种高危工艺装置重大危险源感知数据、能量集中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后的装置/设施区域的泄漏感知数据、基础数据和相关基础共享数据等。如:温度、压力、液位、可燃气体报警、有毒气体报警等。
2.三、四级重大危险源相关企业值班监控中心、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厂区高空全景的视频监控等。
3.三、四级重大危险源相关企业及周边地区三维倾斜摄影(图像)数据,相关厂区、库区(仓间)、罐区布置平面图等。
接入数据的具体范围及技术标准等详见附件2。
(二)使用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企业进行监测监控
市应急局将按照“市级建设、分级应用”的原则统筹建设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预警信息分级分工管理、推送接收处置、定期分析通报功能,并出台相关工作机制和系统应用制度。各区应急局、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要根据制度要求,明确系统的日常管理与使用规章,落实系统使用及运维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充分利用系统功能辅助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有效促进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鼓励各区及化工园区加快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含加油站)接入监测监控数据
除应急管理部《地方应急管理信息化2020年建设任务书》中要求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外,为加快落实我市的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控工作,鼓励各区及化工园区充分利用此次系统建设的契机,组织将辖区内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含加油站)的监测监控数据接入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四)鼓励各区及化工园区辖区内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贸企业(单位)接入监测监控数据
鼓励各区及化工园区结合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对辖区内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工贸企业(单位)进行排摸,参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发证企业的标准,将相关监测监控数据接入预警系统。
二、实施进度
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0年建设任务的总体进度要求如下:
1.4月底前,各相关区应急局及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要结合2019年明确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要求,对照本区实际梳理三、四级重大危险源情况,组织企业通过现有系统填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联网接入统计表》信息、《罐区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数据接入企业基础信息报送表》信息等,做好情况排摸、预警数据初始化审核和监管业务需求细化,编制完成工作方案。
2.5月底前,各区应急局及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要做好相关企业组网链路、数据采集(如网关)接入条件等的确认工作,督促和鼓励企业加大对安全监测监控先进适用装备的投入,包括增加(或改造)高清智能摄像、红外热成像、视频NVR设备等,着力实现重大危险源及相关企业高危场所、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等的监测监控全覆盖。研究建立完善本辖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的业务保障机制,对应建立预警系统使用与管理的工作机制。
3.6月底前,各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完成组网链路搭建及安全网关配置,确保与区级节点、市应急局总节点的贯通(如尚无区级节点建设需求,可暂直接汇聚至市应急局总节点)。
4.9月底前,各相关区应急局及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完成辖区内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企业监测监控相关数据的接入工作,协助市应急局完成对相关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周边地区的三维倾斜摄影,配合市应急局开展数据接入应急管理部的调试工作。
5.11月底前,实现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分级应用,围绕“智能化响应、可视化指挥、闭环式处置”目标,进一步完善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风险智能管控。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区及化工园区要深刻认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系统功能应用作为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安全风险、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经费保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组,牵头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建设要求并结合本区实际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确保相关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数据的全域全量接入。
(二)强化督导推进
各区要督导危险化学品企业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以联网接入倒逼企业健全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各区应急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联网接入工作,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专项工作组要对进展情况每月汇总分析,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任务按期完成。对实施过程中进度滞后、不予配合的园区、企业,可加大执法力度,必要时挂牌督办。
(三)强化监督考核
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化工专家、信息化专业人员等对相关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排摸和检查接入推进情况,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作为各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完成情况、企业系统接入情况、监测监控数据报送质量情况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附件:1.《各区危险化学品三、四级重大危险源清单》;
2.《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
3.《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联网接入统计表》;
4.《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数据接入企业基础信息报送表》;
5.《企业网关接入环境和部署设备要求》
(本文附件的电子版,将通过“政务微信”等形式,发送至各区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