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年2月10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全监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市安全监管局官方网站(www.shsafety.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593号,邮政编码:200020,电话:021-54667358)。
一、概 述
2016年,市安全监管局严格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18号)部署,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建立健全领导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局主要领导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并将局领导政务公开分工情况在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开。齐峻局长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审议《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统一纳入局办公室职能,由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予以统筹推进、管理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纳入局财政资金予以统一协调保障。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工作考核体系,并作为处室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分值不得低于市政府办公厅的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纳入局统一培训体系,通过“安监课堂”“局领导讲党课”“执法培训”等形式,对局机关干部、各区县安全监管局人员加强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完善优化工作制度建设。印发了《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沪安监办〔2016〕98号),明确了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和主要职责,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从源头上严把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认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印发了《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舆情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规定(暂行)》(沪安监办〔2016〕105号),及时掌握安全生产舆情信息,有效落实舆情应对核查办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应对和处置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和规范性,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印发《“上海安全生产”门户网站管理保障工作制度》(沪安监办〔2016〕102号),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深化政务公开和畅通政府公众互动渠道的主渠道作用,及时、集中发布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及其他主动公开的业务文件、面向公众的办事服务事项,以及需要让公众广泛知晓和听取社会意见的各类公告公示、征询等内容。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微博微信发布运行管理办法》(沪安监办〔2016〕93号),充分发挥局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发布信息、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主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拓宽沟通渠道、践行服务理念、回应社会关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本机关共制发公文369条,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4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主动公开率38.48%。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本部门业务类的信息14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45387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公开目录、公开依据、公开年报、监督保障、依申请公开、公开指南、目录编制说明。本年度主动公开其他类政府信息中,新闻类信息65条,公告类信息23条,事故通报类信息1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14条(其中建设项目审查类69条,检测检验机构类6条,安全评价机构类14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类25条),行政处罚类信息2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4条,会议类信息13条,议案提案答复类信息4条。
(一)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对“上海安全生产”官方网站予以改版优化,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增设“公开依据”“应急管理”“政策互动”“财政预决算”“会议公开”等栏目。充分发挥“上海安监”政务微博、微信优势,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对重要事项发布组织新闻通气会,通过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等主流媒体和都市类等社会媒体及相关门户网站公开有关信息。
(二)加强重点内容公开。制定了《市安全监管局行政权力、行政责任、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非煤矿山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等全部15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设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社会第三方”专栏,依法做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结果公开。同时,全面落实《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加大行政处罚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在保障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行政处罚决定作出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的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曝光重大隐患2项,通报“黑名单”企业12家。根据相关要求,还及时公开了财政资金相关信息。
(三)加强公众互动回应。齐峻局长参加“中国上海”网站在线访谈,就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抓隐患排查治理、抓法规标准健全,抓安全监管到位、抓监管体制完善、抓安全基础夯实等重点工作情况与网友在线交流,共同找准短板、补齐短板,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社会共治。落实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对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征求意见、发布和报备。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对照《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对历年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做好《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三批第一版)》内容以及修订情况解读、媒体报道、专家解读,将相关信息在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开,增强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
(四)完善许可信息查询。在“上海安全生产”网站设立“查询服务”板块,分“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查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信息查询、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许可查询、乙级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查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审批查询、特种劳防用品安全标志证书查询、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资格认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上海市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查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查询”等,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许可决定日期、许可截止日期等。同时,在《解放日报》等媒体发布关于提示安全生产相关许可证件即将到期的公告。
(五)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全面完成局信息化系统编目任务,基本实现政府数据资源目录的集中存储和统一管理,建成政府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坚持需求导向、增量先行,重点推进监管服务职能强、企业及公众关注度高、公共数据资源积累丰富的业务数据资源开放,扩大实时、动态开放的比例,提升数据资源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按照《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暂行管理办法》(沪安监办〔2015〕2号)要求,分安全生产领域资质类、监管类的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建立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和诚信档案,实现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4类企业的相关信息(行政审批信息、事故信息、企业诚信等级、企业诚信报告等)及工商贸易、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执法信息,明确公示要求、内容和操作流程,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渠道,强化协同监管,实现信息归集共享,实行一企一档管理。深化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将处罚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各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等,推进安全生产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公示与联动惩戒。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畅通公开受理渠道,保证申请人的权利,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受理、及时处理、依法答复。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市安全监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4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网上申请110件、信函申请4件,均已答复完毕。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其中104件为申请或咨询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类信息,其余10件为申请或咨询事故调查报告、安全评价机构、重大危险源、职业卫生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14件申请中,同意公开(含已经主动公开)的5件,为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安全评价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等信息;不同意公开的2件,信息不存在的65件,非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的18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8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6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11062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8325次,举报电话143次,其他电话1848次;当面咨询接待23次,网上咨询746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市安全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工作机制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主动公开的深度,优化和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
2017年,市安全监管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补好短板,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局系统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强化监督保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继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做好与民生相关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同时,完善、健全相应的互动机制,更好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及时引导社会舆论和社会期望。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46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32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8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9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条) |
次 |
9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8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14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1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4 |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14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13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14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3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1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8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65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8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6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2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90 |
||||
2016年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