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市应急局官方网站(http://yjglj.sh.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应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要求,围绕应急管理职责职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精准度和透明度。
(一)切实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灾害事故预警信息,统筹公开防汛抢险、地质灾害、灾害救助、雨雪冰冻等专项演练和长三角联动指挥等跨区域演练信息。大上海保卫战期间,针对各类风险交织叠加、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加强风险研判,及时发布安全工作提示,指导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主动公开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销项管理情况,加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曝光力度,公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信息,依法公开本级组织的事故调查报告或挂牌督办的事故调查报告。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政府开放日等活动,现场解答疑问,听取、吸收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应急管理的品牌效应。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等情况。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开。全年制发各类公文483件,其中依申请公开219件,主动公开公文数124件,主动公开率26%,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4件,上年结转2件,已办结66件。从申请人类别看,自然人43件、商业企业23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看,16件为申请公开消防相关信息,其余50件为申请公开市应急局相关文件、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从办理结果看,主动公开1件、依申请公开21件、不予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3件、主动撤销22件、咨询6件,分办1件,均已按时规范答复。收到以市应急局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按照复议机关要求市应急局依法重新作出告知。
(三)不断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工作。综合采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等形式,确保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权威准确、通俗易懂、易于传播。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马坚泓局长走进上海人民广播电台“2022民生访谈”和“中国上海”在线访谈,向广大听众和网友解读应急管理政策措施,交流本市的应急管理热点话题,回应企业和群众的关切。沈伟忠副局长、桂余才副局长分别出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直通990”,解读从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情况。会同东方网推出3期安全云课堂,开展安全生产月“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主题宣传。在上海交通广播开设“上海应急在线”特别节目,精准传递政策意图,介绍应急管理工作成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的要求,做到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做好政民互动版块的网上咨询服务,对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其他留言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依托网站政务互动栏目和营商服务栏目,推动知识库与“12345”市民热线知识库、专业知识库的共建、共用、共享,提高政策咨询类留言的答复质量,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性问题。
(四)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上海应急管理”政府网站全面改版,突出便民、简洁、实用,对政务公开板块和政府信息公开板块进行改版,整合优化信息公开目录。在政策文件栏目,增设单独的搜索功能,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分列,落实政府公文按发布年份和主题分类展示的要求。在全网站增加无障碍语音播报功能,多方位提供服务。规范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突出我局主要职责,加强衔接,坚持数据同源。开设“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专栏,公开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工作要点、工作成果、示范区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上海应急守护”微信公众号先后推出了“2022谋与动”、“执案说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等主题宣传,集中展示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进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
(五)推进监督保障工作。完善主要领导亲自分管、其他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处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健全政务公开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机关日常业务工作。组织本系统执法人员政务公开培训1次,培训内容涉及《条例》《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适用、依申请办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0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4013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0 | ||
行政强制 | 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01.6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1 | 23 | 0 | 0 | 0 | 0 | 6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9 | 3 | 0 | 0 | 0 | 0 | 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1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5 | 0 | 0 | 0 | 0 | 1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岀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4 | 15 | 0 | 0 | 0 | 0 | 29 | ||
(七)总计 | 42 | 24 | 0 | 0 | 0 | 0 | 6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应急局在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方面不断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市应急局将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同时,对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高质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应急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