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市消防救援总队、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9年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9年6月24日第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30日
2019年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市应急局组建后全面履职的第一年。2019年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在城市应急管理方面的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以公开推动提升本市应急治理能力,为促进城市生产和运行安全发挥积极作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信息主动公开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机构改革后本局“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全面梳理、认真分析所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要素以及已采取的改革举措,及时公开取消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动态更新并公开办事指南,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本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主动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进一步完善并动态调整本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切实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优化和提升服务质量。(规划科技和财务处牵头,政策法规处配合)
(二)做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制,督促落实防范化解举措和应对处置预案,组织全面开展重大风险排查,并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危险化学品长输管线、重大危险源对标、安全仪表评估、风险评估和承诺告知、各类储柜储罐及长输管线等专项整治以及深化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企业等专项治理,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处负责)围绕春节烟花爆竹管控、“为150栋高层公房或售后公房、100个老旧居民小区实施消防设施增配或改造”市政府实事项目,做好消防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市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全面加强本市自然灾害风险管控,完善应对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制度,建立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做好本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和灾情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发布工作,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提供有效保障。(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自然灾害应对和物资保障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负责)
(三)深化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着力做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使用许可证、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和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资格认定等行政许可结果的信息公开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处、规划科技和财务处、教育训练处负责)做到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审批系统随时查询办理进度,积极推进结果查询等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优化,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规划科技和财务处牵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执法监察处、教育训练处配合)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向社会依法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政策法规处牵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等相关业务负责)制定发布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事项相结合的执法检查,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继续推动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对达标企业信息予以公开。及时公开或通报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及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开,增强安全监管透明度、威慑力和公信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规划科技和财务处负责)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严格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约谈警示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四)推进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本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和人事等信息。(组织人事处负责)细化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推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选择资金规模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代表性较强的项目予以重点公开;继续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向社会公开。(规划科技和财务处负责)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公开本部门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政策法规处负责,各处室配合)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依托“一网通办”总门户,全面梳理本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数据资源,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实时更新。(办公室、规划科技和财务处牵头,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处负责)推进灾害事故救援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先重点领域后全面覆盖”的步骤,对本部门政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公开事项清单,并编制事项公开标准和公开工作流程,同时按照“五公开”要求,系统全面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等列席局有关会议制度。对列入目录的重大决策事项,除涉密的外,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制定涉企法规政策,事前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二、加强解读回应
(一)强化政策解读。对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回应关切,增强宏观引导,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负责)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处室主要负责人重大政策解读人职责,通过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新闻宣传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二)强化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持续改进舆情工作机制,组织编制《应急管理工作舆情》,优化舆情工作栏目,精细化信息筛选,进一步加强对新媒体信息的采集工作,提升舆情报告的编辑质量。及时加强舆情研判和应对处置,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应急管理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新闻宣传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三、加强平台渠道建设
(一)强化局政务网站建设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强统筹规划,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网站改版等工作,优化栏目内搜索引擎功能,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可见度。(新闻宣传处负责,各处室配合)加快推进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升级,系统做好栏目展示设计,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办公室、新闻宣传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二)发挥好政务新媒体作用。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局政务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发生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的政务舆情,及时通过重要政务新媒体传递政府声音,消除公众疑虑,正确引导舆论。(新闻宣传处负责,各处室配合)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要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提请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办公室负责)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教育训练处、办公室负责)将政务公开纳入处室绩效考核范围,且分值不低于4分。(组织人事处负责)制定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套制度或操作办法。加快推进政务公开与业务管理的有机融合,将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办公室负责,各处室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