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应急管理局,各区局(产业)工会,各区工商业联合会,中央在沪和地方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
今年1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要求“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也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从业人员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义务。去年以来,市总工会开展专项行动,积极引导和鼓励一线职工积极加入安全“吹哨人”队伍,增强安全“主人翁”意识,主动排查上报身边安全隐患;市工商联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化、组织化、体系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升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积极挖掘培树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文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最佳实践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尊重职工、爱护职工、维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为出发点,以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潜在风险隐患为主要目的,不断改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实现生产经营活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
通过本次活动,旨在挖掘一批安全生产管理科学规范的标杆单位,培育一批激发单位内生安全动力的精品案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进而不断引导和提升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佳结合,把“安全”切实有效转化为“安全感”。
二、活动对象
本次活动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登记注册或实际开展生产经营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本次活动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最佳实践案例评选为主线,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类型区分为3个主题赛道,通过书面遴选、实地评价、现场展示等方式,分别评选出每个赛道各若干个最佳实践案例,并通过相关媒体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一)主题赛道
赛道1:“担当引领,率先垂范”。主要聚焦深入发掘相关行业领域龙头企业在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方面、带动引领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形成良好的风险隐患处置文化的先进经验,参评对象主要为国有在沪中央企业以及本市国有企业(均包括企业本级及其下属二级企业)。
赛道2:“链接全球,对标一流”。主要聚焦学习借鉴自国外引入的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和经验,参评对象主要为本市相关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
赛道3:“未来之光,勇立潮头”。主要聚焦在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本市相关新兴产业、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研发单位等针对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的“硬核”新手段,参评对象为相关民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二)参评基本条件
在本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固定住址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科学有效,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得到保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覆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到位。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注重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自然灾害应对、应急救援管理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4.企业安全文化氛围浓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安全知识,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近3年内未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且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未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未存在失信行为,未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名单。
(三)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主要围绕“人、技术、管理、文化”等方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评判标准:
1.人:员工安全素养提升和安全行为养成的长效机制建立情况。鼓励和引导员工自觉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意识养成机制建立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全员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形成自觉的安全行为习惯等。
2.技术: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优化管理,以“算力”代替“人力”,避免人为因素导致不安全的情况等。
3.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情况。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的适宜性、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修订完善,保证制度执行效力的情况。建立健全高效的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情况等。
4.文化:安全理念体系完整、切合实际、全员知晓的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理念植入,定期进行评估,及时更新升级的情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的情况等。
本次活动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委托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具体承办,具体评价标准由活动承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认真研究论证后制定,并向参加本次活动的相关单位公示。
(四)评选流程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组织实施,分为案例申报、案例初审、现场评选等3个阶段。
1.案例申报(6月底前完成)。各区、各有关部门及时组织符合本次评选基本条件的单位填写《案例申报表》(附件),并就本单位在人、技术、管理、文化等方面的做法提供详细文本材料。案例内容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时,请予以技术处理。申报案例时可同步报送与案例相关的图片、影像等相关资料,并编制资料清单。各单位同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提交。
线上提交:请将申报表和案例文本的电子版及相关资料发送至shaqsc1981@163.com,邮件主题:单位名称+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最佳实践案例。
线下提交:请将盖章后的纸质申报表及其他有关材料邮寄至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地址:徐汇区田林路191号),邮件注明“参评最佳实践案例”。
2.案例初审(7月底前完成)。根据各单位申报的书面材料,组织相关专家、评委开展书面材料审查,并结合审查结果择优在每个赛道各选取若干个候选案例,赴申报单位开展现场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在每个赛道预选出3至5个优秀案例入围现场评选环节。入围名单另行发布。
3.现场评选(9月底前完成)。各入围申报单位通过PPT展示、TED演讲、情景演绎等方式对本单位案例进行交流展示。邀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进行案例点评、经验分享,并进行现场评分,颁发相应奖项证书和奖牌。本次活动设置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及若干优胜奖,另根据评选情况设置组织、创意、文化等各类专项奖。
(五)经验推广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报送的案例形成汇编,通过主流媒体、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海安全生产》杂志等渠道,宣传展示有关案例。
四、结果运用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结合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安排等,对积极参与本次活动且获得相应荣誉的单位适当降低执法频次,并作为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等执法规则的考量要件。各区、各有关部门推动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本次活动情况,各国有企业参与活动和获奖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参考。
五、组织保障
(一)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动本区域、行业领域相关单位,重点聚焦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交通运输、消防、平台新业态、园区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组织各级工会有效发动相关单位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民主管理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行业商协会等可作为推荐单位,视情通过内部选拔等方式好中选优,提升本次活动水平质量。
(二)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梳理有关单位做法,把好的工作经验总结提炼为统筹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规律方法。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切实加强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安全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把安全隐患遏制萌芽之初、解决在生产经营活动一线。
(三)此次案例评选为面向社会公开的活动,各有关单位报送的案例应主题明确、层次分明、资料详实、语言精炼,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和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案例内容,确保案例材料可以公开。
特此通知。
附件:案例申报表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4月28日
(联系人:市安委会办公室 朱明杰,电话:23305986;案例申报材料报送: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潘新伟,电话:1891610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