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执法总队、各直属事业单位: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工作要点》已经2026年2月9日第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26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市应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十二届市委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守牢高质量发展安全底线,以韧性安全城市建设为抓手,以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主线,狠抓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基本功,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能力和事故灾害应急处置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聚焦本质安全,全力打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
(一)紧盯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强化市安委会、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和督、查、考等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更好发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利剑”作用,持续用好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城市运行安全巡查督查、纪检监督等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明确新业态新风险监管职责、堵塞监管漏洞。厘清市-区-街镇-居村-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灾害防治责任“五级清单”。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防治综合检查。进一步压实各级防汛责任,强化汛前隐患排查整治。
(二)打好“治本攻坚”收官战。围绕事故“防大减量”目标,全面完成我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任务,实现“十大行动”和34个子方案年度目标。深化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推动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四类清单”具象化。综合运用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措施,强化督改盯办,持续抓好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回头看”。对事故多发易发和高风险领域区域,运用“多通报、多暗访、多发督促函、多拍摄隐患场景”等方式,强化跟踪督促和指导帮扶。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紧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千次检查发现率、企业自查发现数”等关键数据监测评估,提升部门和企业自查发现重大隐患质效。打造一批安全生产严格自律“用体系管安全”典型示范企业。
(三)强化事故调查评估和统计效能。制定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规范要素清单。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比对核查制度。强化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约谈警示等措施。采取事故调查案例征评、学习培训、案卷自查互查、通报提醒等方式,督促指导全市应急管理部门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及后评估质效。宣贯落实《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制定《上海市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我市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修订《上海市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信用修复指南》,健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和信用修复机制。
二、注重协同高效,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一)推进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发挥市安委会办公室及各专委会作用,组织开展防范高处坠落和机械伤害事故、建筑起重机械、危险货物运输、高层建筑、经营性自建房等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巩固畅通“生命通道”整治成效,全面加强小型餐饮场所和电气火灾防范工作。巩固电动自行车、厂房仓库、城镇燃气整治成果,纳入常态化安全监管体系。
(二)聚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把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烟花爆竹等源头准入,强化许可审查。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协同治理,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核查,强化硝化、过氧化、氯化等高危细分领域管控。开展上海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优化调整建设。滚动开展化工园区专家指导服务,推动上海石化、高桥石化、宝钢厂区、上海港等重点区域提质升级。指导企业用好“两重两新”政策,加快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设备推广和落后技术装备淘汰,建立化工老旧装置、储罐和落后工艺评估退出长效机制。开展危险化学品许可企业三维数字孪生试点建设。
(三)夯实工贸领域安全监管。聚焦金属冶炼、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高温熔融金属等高风险领域场所和有限空间、用电、动火等高风险作业,持续开展精准执法和指导帮扶。组织开展机械伤害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一机、一岗、一档”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开展全市工贸企业基础情况梳理分析,建立动态更新工贸企业基础台账和分级分类信息。开展电气焊作业“加芯赋码”推广应用,完成电气焊作业数字化监管全覆盖,基本实现“以码管机、以机管人、以智管焊”电气焊作业线上安全监管新模式。注重工贸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安全风险管控,制定《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指南》。加大钢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引和应急管理领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制度。
(四)提升行政监管质效。巩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做好执法处罚“后半篇文章”。加快构建“关口前移、重违严罚、惩教结合、规范文明”的服务型执法模式,定期公布典型执法案例,更新编制《危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3.0版)》,打造基层执法“活字典”。优化执法智能体,常态化开展非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驱动的触发式检查。深化行政审批流程改革,进一步拓展惠企政策覆盖面,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新突破。
三、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一)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意见》。出台实施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十五五”规划,配套编制《上海市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指南》和《上海市综合防灾安全韧性指数体系》。持续推进第二轮城市安全风险评估(2025-2027年),强化各行业领域、各地区安全风险要素研究,进一步摸清城市安全风险底数。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常态化调查评估,完成市级及16个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更新。
(二)加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企业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完善危化、粉尘涉爆、城市内涝积水、自然灾害等高风险领域灾害事故感知网络。做好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第二批试点工作。建立与其他涉灾部门信息交流互通机制,完善气象风险精细化动态预警,健全预警信息传播渠道,落实紧急情况下预警信息全市范围1小时内覆盖。组织开展主要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强化低温雨雪冰冻和重点地区森林火灾防范应对。推动风险隐患信息员、灾害信息员队伍与气象、水务等信息报送员队伍融合建设,持续做好全市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强化风险隐患发现、识别、报送机制。加大基层成功避险典型案例通报宣传和奖励力度。提升防汛防台工作质效,研究我市“六停”执行和灾情处置闭环机制,编制建设工程人员避险转移标准,规范有序启动并执行防汛应急保险项目。
(三)健全应急救灾保障体系。编制“十五五”上海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系统规划点位布局、规模标准、功能配置,试点建设标准化市级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平急转换使用机制。制定我市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指导标准,编制我市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等自然灾害救助实务工作指南。优化应急物资品类、规模和储备布局,完成区级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排摸和应急资源管理平台相关数据录入,推进应急物资“一网统管”平台建设。
四、立足实战牵引,提升事故灾害应急处置效能
(一)优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完善我市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类应急指挥体系方案,打造权威高效的信息枢纽和指挥枢纽,服务保障市领导指挥决策。探索研究专业化值班路径,进一步发挥直属事业单位支撑保障作用。以实战标准落实市级应急指挥部建设,推动区级“三合一”指挥模式融合,实现全要素平台集成、全流程记录管理、全场景融合共享,推动应急处置信息向专业部门拓展、向街镇延伸并闭环管理。
(二)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抓好《上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宣贯落实,完成雨雪冰冻灾害、地震等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区级总体预案修订,指导街镇居村编制基层预案,推进应急预案评估更新。推动应急救援队伍升级强能。统筹推进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持续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深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队伍联训,拓宽专业救援科目。以“沪应-2026”系列演练品牌为牵引,带动市、区两级高质量组织实施演练计划。
(三)发展应急管理新质战斗力。联合相关部门升级迭代防汛社会面和雨雪冰冻灾害指挥场景2.0。建成满足重大突发事件中同时指挥多起事件、长时间连续作战、高效组织会商研判等实战需求的市级应急指挥部,建成融合图像回传、综合指挥调度、会商决策以及休息保障供电等功能的应急移动指挥方舱。进一步完善370M和卫星通讯建设与布局,提升复杂情况下通信保障能力。
五、夯实基层基础,构筑共建共治共享大安全格局
(一)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抓好我市《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街镇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运行机制,理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体系。推广浦东、闵行模式经验,指导各区结合实际,推进区总值班室、应急管理部门与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功能深度融合。联合市消防救援局探索推进街镇应急消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指导各区推进乡镇(街道)微型消防站能级提升,配强力量和装备,建立招录培训、调度指挥、联勤联训、保障机制等制度机制。推动街镇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落地,综合运用好“执法检查+指导巡查”,提升基层隐患排查能力。组织开展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指导相关区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
(二)筑牢应急管理法治基础。宣贯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指南》,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编制《应急管理执法实务疑难法律问题解析手册》,做好新修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宣贯实施。系统评估轻微免罚等政策实施效果,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执法案例常态化报送,对严重违法行为强化信用监管、行刑衔接等措施。强化规划引领,做好我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十五五”规划解读宣传和实施监测。
(三)完善城市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打造以“权威发布为核心、服务民生为导向、全域覆盖为目标”立体宣传矩阵,深化“全民安全公开课”工作品牌,组织“市民安全体验日”“安全体验场馆开放周”活动,分步推进“一区一场馆”科普基地建设工程,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提质增效。进一步构建系统化安全培训考试体系,推动考试点规范化建设,强化监督、考核与效果评估,提升培训供给能力和资源共享。推广“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规范优化安全生产举报处理机制,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举办“闪亮吹哨人”等系列活动。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其事故预防服务,印发上海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金属冶炼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制定我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管理工作指引。继续发挥高等院校共建优势,培植“多灾种复合链灾害综合风险防控”等19个重点实验室。巩固涉外企业应急管理常态化交流,加强政策宣介、案例分享和诉求回应。
(四)深化应急管理区域协同发展。履行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组2026年轮值方职责,推进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数据合作、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区域初级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联考互认、预案体系协同和救援力量联训联演。共同举办第五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升级打造博览会2.0版。筹办长三角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研讨活动。加强与京津沪渝、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安徽六安、福建三明等对口合作地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