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化工装置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联合开展化工装置安全风险评估、设备完整性管理和预防性维护专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化工装置风险评估,严格落实法定检验
(一)开展在役化工装置风险评估。各区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许可企业参考《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完整性管理第2部分:技术实施指南》等标准,对在役化工装置和储罐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分级分类加强设备运行安全管理。
(二)基于风险加强承压类特种设备管理。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承压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与日常检查,逐步建立基于风险的检验策略。各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定检验周期,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对发现的缺陷进行评估,分级管理。
二、深化风险评估结果应用,构建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
(一)建立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各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指导有意愿并具备一定基础的企业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化工企业承压类特种设备完整性管理指南(试行)》,建立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将承压类特种设备以及影响装置安全平稳运行的重要非承压设备纳入完整性管理范围。
(二)加强组织制度保障。相关企业要明确相关机构、人员开展设备完整性管理,明确体系运行和评审改进要求。要建立培训机制,将完整性管理要求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三)强化设备风险管控。相关企业要运用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加强设备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建立设备技术档案,结合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缺陷管理和专业专项管理情况,完善预防性维护管理程序,按计划开展预防性维护。
三、开展三级试点,推进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落地
(一)参加全国试点。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承压类特种设备完整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6〕1号,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通知》”)要求,本市着力推动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参与全国试点工作(名单见附件1),指导企业建立运行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
(二)开展市区两级试点。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统筹组织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见附件2)开展市级试点。各区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可结合实际,将涉及化工老旧装置的企业作为重点,自主开展区级试点。通过试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提升设备完整性管理水平。
(三)加强技术与政策支持。发挥专业机构技术支撑作用,组织具备经验能力的专业机构跟踪指导,确保工作实效。对按要求完成试点任务的企业,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通知》规定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设备完整性管理运用,深化老旧装置分类治理
(一)有序推进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各区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督促企业按《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化工装置老化评估方法》滚动排摸老旧装置,登记建档,逐一开展风险评估。按照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方案,细化分解年度任务,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加强老旧装置运行管理。相关企业要运用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加强老旧装置日常运行管理。加强监测监控,动态监测关键运行参数,实时掌握运行状态,严防超温超压运行。引入在线监测技术,提升设备缺陷发现能力,对缺陷实施闭环管理。加强预防性维护,结合老旧装置特点,确定预防性维护策略,提高维护频次。
(三)突出特种设备全生命周期监管。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超期服役设备管理,对临近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提前安排检验与登记变更。督促企业对超设计使用年限申请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损伤模式识别,纳入重点管控,依规开展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估(合于使用评价),针对性缩短检验检测周期、增加抽检比例、加强维护保养、强化闭环管控,切实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各区应急局与市场监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并于10月30日(星期五)前,将工作落实及区级试点情况报送市应急局和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1.全国试点企业名单
2.市级试点企业名单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应急局危化处池君杰,23305940;市市场监管局特种处武鹏,64220000-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