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6月,各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和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狠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专项整治工作质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区应急管理局对4865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行政检查5238家次,同比分别增加27.1%和33.9%;实施行政处罚461次,同比增加5.3%,罚没款金额5999.68万元,同比减少7.3%,其中:监督监察行政处罚230次,同比减少10.9%,监督监察罚没款金额923.95万元,同比减少32.8%。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依法实施监督监察行政处罚21次,同比减少8.7%,监督监察罚没款金额36.75万元,同比增加41.1%。浦东、闵行委托实施监督监察行政处罚63次,同比减少42.7%,监督监察罚没款金额63.2万元,同比减少15.3%。
二、数据分析
(一)行政检查
各区应急管理局“有计划检查”占83.4%,“触发式检查”占16.6%。在“有计划检查”中,备案8675家次,已检查4371家次,计划执行率50.4%,其中:奉贤区计划执行率(26.9%)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区重点单位3063家,已检查2135家,区重点单位检查覆盖率69.7%。在“触发式检查”中,“执法类举报”占26.3%,“交办报请移送”占3.9%。
发现违法行为1360项次,同比增加15.1%,其中:金山、松江、宝山等区居前。查处重大事故隐患166项次,同比增加5.1%,其中:闵行、杨浦等区居前。
(二)监督监察行政处罚
各区应急管理局“有计划检查”案件占42.9%,“触发式检查”案件占57.1%。在“触发式检查”案件中,“执法类举报”案件占53.5%,“交办报请移送”案件占31.0%。
监督监察处罚率4.7%,同比减少2.0个百分点,其中:宝山、闵行、杨浦、虹口等区居前;不予处罚683次,同比增加7.7%。监督监察案均罚没款金额4.02万元/次,同比减少1.31万元/次,其中:青浦、浦东等区居前。
(三)事故行政处罚
各区应急管理局实施事故行政处罚231次,同比增加28.3%;事故罚款金额5075.73万元,同比减少0.4%。
(四)规范涉企检查
各区应急管理局实施跨部门联合(撮合)检查 1495家次,其中:浦东、金山等区居前。实施非现场检查911家次,其中:金山、浦东、松江、杨浦等区居前。开展人工智能辅助现场检查3046次,其中:闵行、宝山、浦东等区居前。
(五)下沉街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月起,全市214个已备案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街镇中,182个街镇开展监督检查2535家次,15个区应急局执法队伍与96个街镇综合执法队伍实施联合检查224家次;查处事故隐患4768项次,其中安全生产违法行为3306项次;7个区应急局收到移送案件(线索)59次,立案查处9次。
(六)其他事项
各区应急管理局监督监察行政处罚案件结案298件,电子归档271件,归档率90.9%。向应急管理部报送典型执法案例33件,报送率100%,合格率100%。办理执法类举报870件,其中:属实(含部分属实)181件,查实率20.8%,实施监督监察行政处罚26次,罚没款金额161.2万元。
三、主要问题
(一)问题隐患查处能力不足
各区应急管理局每千家次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数同比双下降。重大事故隐患查处率31.7项次/千家次,同比减少21.5%;违法行为查处率259.7项次/千家次,同比减少14.1%。反观第二、三季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来沪明查暗访,发现在危险化工工艺、粉尘涉爆、高温熔融金属等方面存在大量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且存在问题的单位多集中于各区每年例行检查的区重点单位,暴露出各区查处问题隐患的能力明显不足。
(二)依法执法处罚力度偏弱
各区应急管理局监督监察行政处罚次数、罚没款金额、案均罚没款金额、处罚率均同比降幅明显,而不予处罚数量同比增加7.7%。各区超越不予处罚清单未立案的情况虽得到有效遏制,但出现了为规避立案,将具象化的违法事实简单套用不予处罚清单中所列违法行为的情况。例如,套用“对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监督检查”和“对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合计占比高达39.2%,均未进一步立案调查。
(三)执法类举报办理水平不高
安全生产执法类举报查实率(20.8%)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1.3%),但市级对区级办件复核时发现不少属实件。例如,针对化学品外包装安全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缺失或者信息不全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类举报,既未委托鉴定确认化学品是否为危险化学品,也未追究安全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本身的问题。又如,针对无证、假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举报,往往采用抽检方式,未全量复核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也未深挖假证来源、启动行刑衔接程序。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管执联动。要强化有计划检查方案制定的精准度,重点聚焦纳入年度考核的预防机械伤害、有限空间、高处坠落事故,物流集散地安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工工艺、化工老旧装置、高危细分领域等专项检查所涉及的执法事项,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率。要加大执法类举报等触发式检查的核查深度,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纳入逢检必查项,切实提升执法类举报查实率。要督促指导街镇综合运用“执法检查+指导巡查”等方式,系统、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二)狠抓执法处罚。要高度警醒监督监察行政处罚各项指标持续下滑态势,严格执行执法处罚法定程序和裁量规则。要细致调查每一起案件的违法事实,准确定性违法行为,不得随意套用不予处罚清单。对于清单外的违法行为,不得以《行政执法有关事项审批表》代替立案审批。对于已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立案调查。涉及“一案双罚”的,要严格追责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纠正“只罚企业、不罚个人”的宽松软虚做法。要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加强与同级公检法部门的协作联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三)从严追责问责。对于第二、三季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来沪明查暗访反馈的问题隐患,要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按照闭环式管理、清单化推进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企逐项梳理研究,深挖问题症结根源,举一反三推进系统治理。要强化跟踪问效和复核验收,提升监管执法穿透力,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要倒查问题隐患突出单位过去三年的现场检查记录等执法文书,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要用好考核巡查成果,全力做好第四十八届世界技能大赛、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保障。
附件:1.2026年1-6月各区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
2.2026年1-6月各区监督监察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3.2026年1-6月各区事故处罚情况统计表
4.2026年4-6月各区街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表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