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延长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索引号:729520991B/2022-00116
文号:沪应急行规[2022]2号
发布时间:2022-08-30
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各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沪应急行规〔2020〕6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8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