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安全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2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体制改革创新确保上海安全发展大局的重要一年。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年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力指导下,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持之以恒推进安全发展,深化改革创新;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依法监管,强化源头防范,完善系统治理,精准施策,综合治理,筑牢城市安全底线。工作目标是:以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打造忠诚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以严密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以有效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以完善的系统治理,进一步提升城市安全管理水平;以严格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强化预防治本着力堵塞监管漏洞;以有力的基础保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层基础,全面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上海继续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良好的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环境。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座谈研讨、设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努力为安全生产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精心制定方案,分阶段、分层次组织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组织开展直属机关党委和直属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党支部、团总支完成换届工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建责任制考核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研究出台《市安全监管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导向,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3.狠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弘扬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积极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和公正、公平、公开的选人用人环境。拓宽干部的培养渠道,强化干部轮岗交流、岗位培训、挂职学习、交流任职,加大干部培养锻炼力度。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干部并重,加强干部队伍向心力、凝聚力工程建设,着力营造团结奋进、干事创业、务实担当的良好氛围。
4.狠抓全面从严治党。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结合系统内反面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和廉洁纪律教育,进一步推进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5.推进改革发展举措全面落实。推动《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细化制定并推动实施本市落实工作方案。指导、督促、推进各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出台和贯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书、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全面落实本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各项举措,切实加强本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6.深化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细化制定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岗位安全生产主要职责,落实党政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7.从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为压实责任、加强考核、照单问责提供基础和依据。
8.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通过安委会办公室协调机制,积极推进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各区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街道乡镇明确监管“四类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对象清单、任务清单),分级、分类织密监管网,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区积极探索建立安委会与各专业议事协调机构定期议事制度、派驻制度等,优化安委会工作体制。
9.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巡查考核。继续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签约和承诺。按照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的工作要求,制定全市生产安全事故预警控制线目标,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和预警通报,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巡查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改,深化各项工作措施,提高工作实效。建立本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完善区级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和年度考核细则,将巡查和考核结果纳入各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有关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多部门参与的考核会商机制,提高现场考核力度,通过巡查考核,压实落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10.改革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体制。落实本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市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体制机制改革和完善工作方案》,推动加强区级安全生产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量。
11.优化安委会办公室工作体制。进一步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配齐配强力量,从加强综合协调、明确监管职能界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增强政府监管效能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12.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体部署,全力推进本市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化建设,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信息互通共享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继续建好用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业辅助队伍和应急管理专家队伍,修订出台队伍考核实施细则,组织队伍规范化建设观摩交流活动,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演练,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探索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规范化建设,提升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效率。优化12350热线语音服务,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警信息发布,提升应急管理服务能力。
13.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制度。依据国家和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手册》,规范事故调查程序。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落实“四不放过”要求,建立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职业禁入、行业禁入等综合追责的制度体系。制定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约谈警示制度,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14.坚持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启动《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争取年内形成送审稿报送市政府。根据《本市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制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律审核制度规范,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探索本市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围绕国外危险化学品企业准入、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企业相关方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模式、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指南、安全运行“区域化”管控模式以及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研究等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继续组织开展前瞻性课题研究。继续深化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探索行政审批进一步委托或下放、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多证合一”研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责任险与行政审批改革间的制度衔接。继续深化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三个一批”改革、产业项目审批落地、政府服务窗口效能建设、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等工作,不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
15.加强技术创新和标准引领。聚焦重点高危行业领域,继续在高危行业领域深入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建设一批以振华港机“超大型起重部件机器人焊接系统”为代表的区级先进安全技术示范工程,辅助企业转化一批先进技术、工艺的企标团标,积极推进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加快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防治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订步伐,围绕《基于物联网的危险化学品监控大数据关键技术研究》等重点科研项目提炼推荐一批代表性的地方标准,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创新成果向标准规范转化。宣传推广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成果,依托安全生产科技活动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面向区镇街道、覆盖企业机构、针对高危人群,通过标准宣贯、参观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工程等活动,增强现场实感体验和交流互动,提高全社会安全科技文化素质。
16.规范和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强化执法方面,制定发布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季度、月度监督检查计划或方案,开展重点单位、重点时段、重点事项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抽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事项相结合的执法检查,持续加强对事前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加强对各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备案的督促和指导。规范执法方面,组织修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指引,完善安全生产执法规范,修订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第三方评估,组织开展执法互查交流和执法规范培训,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严格管理方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和统计分析,及时公开或通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等安全生产执法信息,每季度开展“三率”通报,重点推进行政执法统计联网直报,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管理。
17.加强危险化学品精细精准管控。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精细、精准管理。储存监管方面,在2017年完成仓储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定置管理基础上,分期、分批对生产、使用(化工)和自有储存经营企业的仓库实施危险化学品储存定置管理。使用监管方面,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检验、科研、实验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含企业、医院、学校、科研院所),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登录、报送工作要求。区域管控方面,总结2017年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自动识别系统建设试点成果,加快在上海化学工业区及其联动发展区域内的推广应用,争取年内建成危险化学品全过程流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通关的安全监管闭环。配合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进本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降低区域风险。落实《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督促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管理机构定期进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核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面上管控方面,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动有关部门落实《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有关任务,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进一步形成政府合力,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面上管控。
18.夯实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以贯彻落实《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为主线,进一步摸清底数、普及教育、夯实基础、加强监管。持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检查工作,在职业病危害严重、较重类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争取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建档率达到80%以上。加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行业、职业病多发单位的监管力度,继续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行业、职业病多发单位监督性检测工作,汇总分析监督性检测结果并定期公告。推进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和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排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督促申报并纳入监管目录,不断提升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水平。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署,启动推进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状况普查工作。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继续做好年度《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指导各区安全监管局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加强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
19.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专项治理方面,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执法检查,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深化涉爆粉尘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联合治理方面,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对城市运行安全关系密切的轨道交通、高层建筑、事故多发的建筑工地、易造成重大伤亡的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监督检查。联合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署的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标准化建设方面,继续推动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实施对2015年达标的6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和350家二级工贸企业的复评,完成对2016年达标的50家企业的抽查。督促各区深化工贸小企业的创建达标,实施工贸三级达标期满企业的复评。
五、完善安全预防服务体系
20.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推动本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导各区安全监管局、有关集团公司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落实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各区安全监管局根据风险报告,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分级动态监管,构建本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长效工作机制。3月底前,推动第1批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仓储经营和有自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使用发证企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风险报告率达到100%,并绘制完成第1批企业“红橙黄蓝”4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年底前,完成第2批企业(其他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或者存在重点监管危险工艺、装置的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原料生产化学品的企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的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管控工作。
21.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本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市级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治理。制定2018年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年度督办治理计划,推进、督办2018年及2017年跨年度重大事故隐患市级督办治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各区抓好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将存在涉爆粉尘、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风险的企业逐步纳入信息系统,督促企业(特别是各级重点监督检查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22.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培育方面,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专业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将建设项目安全技术审查事项等交给具备相应支撑能力的服务第三方承担,用好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的相关政策,引导专业服务机构多元化发展,支持市安全生产协会等开展行业自律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规范管理方面,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准入管理,加大执法检查与质量监督,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公示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机构信用第三方评估机制,逐步健全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管理体系。信用建设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及本市实施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分级判定、归集、共享和应用。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23.强化科技支撑保障。围绕“提升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能力、事故隐患预测预警能力和新情况及时发现感知能力”的目标,创建全市安全生产“一张网、一张图、一盘棋”新格局。平台建设方面,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管理等系统,开发建设安全生产微门户,优化已有安全生产基础共享平台的体系结构。系统整合方面,建成统一信息门户、统一用户目录、统一用户管理与身份认证,实现不同类型用户的统一登录和集成访问,增强已建和新建安全生产业务系统的“集成整合”应用能效。数据共享方面,建立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完成信息资源规划,搭建资源管理中心数据库,完成数据集成平台、信息资源管理平台、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安全生产数据资源集中管理和纵向、横向有效共享。网络和信息安全方面,根据等保备案(二级)标准,完成网络安全改造,落实局网站和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根据全市总体部署,落实局电子政务云系统迁移工作。严格保密安全管理,推进涉密领域国产化替代工程,加强网络和计算机安全管理。
24.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新闻宣传方面,加强新闻宣传策划,组织策划2018年度“主题宣传”活动,按照“贴近基层、贴近一线”“以身边人、讲身边事”等方式,提炼总结和宣传报道安监系统基层一线典型事迹和工作亮点。聚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加强和媒体合作,进一步发挥主流媒体在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方面的主阵地作用。积极运用“双微”等政务新媒体传播安全生产工作,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握主动权。舆情引导方面,持续改进舆情工作机制,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舆情报告》,优化舆情工作栏目,精细化信息筛选,进一步加强对新媒体信息的采集工作,提升舆情报告的编辑质量,并及时加强舆情研判和应对处置。教育培训方面,进一步提升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品牌和效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在线访谈、安全体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安全演讲比赛等主题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指导、督促市安科所推进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化、考试点建设规范化,探索通过视频监控、现场巡查、举报执法等多渠道考试纪律监管措施,进一步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质量。
25.加强机关内部基础管理。优化内部处室设置,理顺处室职责分工,改进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改革干部记实考核实施办法,规范公务员管理,梳理完善公务员录用交流、考核考勤、奖励惩戒、培训教育、工资福利等制度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综合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按照市委组织部新一轮培训要求,制定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增加科级干部培训数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肃清负面影响,教育干部鼓足干劲积极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