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总队、各直属事业单位: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要点》已经2024年2月19日第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本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工作部署,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更加有力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固本强基、提质强能,着力练内功、强基础,重建设、严作风,防风险、守底线,全面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身段”,深入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城市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治本攻坚,精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一)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拓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双清单,组织开展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述职情况检查。压紧压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研究制定《本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市级主管部门目录》,全面梳理新行业、新业态、新风险,确保及时纳管,堵塞监管漏洞。有效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六个一”系列活动向更多领域延伸,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发挥国有企业、先进典型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增强企业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二)完善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落实议事协调机构改革要求,统筹强化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专委会工作评价机制,有力落实市安委会各项部署,切实推动各专委会有效运行。扎实做好国务院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迎检工作,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工作会议。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本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全链条建立“1+N(重点行业)+X(重点攻坚)”工作体系,分行业分领域推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和定期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推动事前、事中(救援)和事后安全责任链条一体化落实。不断改进考核巡查方式,健全隐患排查整治闭环销号管理机制,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制度。
(三)开展治本攻坚和综合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立足上海特点,聚焦当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制定行动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实现本质安全水平大的提升。深入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聚焦城乡结合、辖区交界、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农村经营性自建房集中连片、“飞地”及周边等重点区域,聚焦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多业态、多产权、多主体混合生产经营等重点场所,集中开展为期1年的安全防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推动整改整治一批安全问题隐患突出的区域场所,堵塞漏洞、消除风险,有效稳控安全形势。
(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1.危险化学品领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大力加强行政审批专家指导服务,深入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持续推动“智造空间”安全监管工作。推广“一企一品一码”、危险化学品实物企业双重预防数字化建设应用,提升智能化管控水平。跨前服务企业,优化监管方式,助力先导产业和重点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2.工贸领域。开展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部署工作。组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各区工贸行业安全评估指导服务。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标杆示范企业,建设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完善标准化企业自评、申请、评审、整改、退出等全过程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安全管理考核机制,进一步强化日常考核和跨部门监管信息互通互认。
3.消防领域。协同市消防救援总队推进火灾综合防治,持续深化本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大九小场所、“三合一”等易发生“小火亡人”的场所检查整治力度,规范基层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
二、着眼预防控制,加强韧性安全城市建设
(五)加强韧性安全城市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市关于加快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意见,着力提升城市运行的功能韧性、过程韧性、系统韧性。按照增发国债有关要求,有序组织实施本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航空应急”项目建设。推广浦东新区、黄浦区、松江区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试点成果,全覆盖推动各区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全域加强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监测预警和分级防控,提升城市韧性安全水平。
(六)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整合设立本市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完善防灾减灾救灾考核问效机制,推动市-区-街镇-居村-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灾害防治责任“五级清单”落地。稳步推进《上海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2-2035年)》各项任务,完成全市防灾分区综合防灾安全韧性评估和指数评价,推动各区出台区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认真落实《上海市综合防灾安全韧性分区分级建设指南》,指导各区出台本区综合防灾减灾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制定风险评估指南,分区域制定灾害风险地图。
(七)强化灾害风险预警防控。深化普查成果运用,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常态化评估研判,推进数据动态更新。完善与各涉灾部门的信息交流机制,不间断开展极端天气监测预警,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分类分级发布预警信息。健全完善风险隐患发现、识别、报送机制,推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运行使用,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治理体系,深化落实防汛防台各项机制,优化完善极端天气下“六停”各项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布设森林火险综合监测设备。
三、健全应急体系,增强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
(八)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实施市级指挥场所能力提升工程,深化与消防、公安等部门信息整合,实现全要素平台集成、全流程记录管理、全场景融合共享。建强市-区一体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应急处置信息进一步向街镇流转和闭环,不断提升应急指挥协调能力。严格事故灾害信息报送流程,组织开展应急资源调查摸底,提高信息调度核实、跟踪、研判能力,提升值班值守效能。制定实施《市应急局现场指挥部工作方案》,优化完善赴现场交通保障、日常运维保障、装备物资保障等机制,提升现场指挥能力。
(九)强化预案和救援力量体系。根据国家总案修订情况,适时启动本市总体预案修订,系统推进基层预案编修。加快推进结构化、场景化预案修订,提升突发事件高效应对处置标准。加强社会应急力量管理,筹建社会应急力量协会,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级分类测评定级试点。组织实施以“沪应—2024”为牵引的年度综合应急演练,加强急救技能、城市搜救、水上搜救、无人机救援、灭火技能等联训工作,提升突发事件救援能力。
(十)完善应急保障救助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体系,出台《上海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施意见》,制定市级应急物资保障预案。会经信部门整理发布本市应急产业重点企业及产品目录,积极培育本市安全应急产业园区。制定《上海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和物资储备规范管理。完善灾后救助运行机制,修订本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四、深化执法改革,有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十一)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把有效的监管资源聚焦到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基础薄弱的高风险企业,以及安全意识、措施尚不到位的新业态、新领域上来,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等级”和“区级执法效能”评价指标,构建企业安全风险画像,实施“信用+风险+科技+无接触”新型涉企检查模式。全面落实“进一门、查多事”综合监管要求,强化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统筹,严格执行自由裁量和轻微免罚规则,落实行政执法“检查码”制度,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十二)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数字化、准军事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制度,完善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推广实施一线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加强执法“最后一公里”建设,指导街镇落实小微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促进区和街镇查查衔接、查罚衔接。拓展和规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队伍,有效支撑精准执法。深入推进职能转变,配合做好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创新调研。加强政务公开,完善“一网通办”“一网协同”服务支撑,落实“一件事”“服务包”政策集成发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十三)提升调查评估统计质效。探索建立具有上海特点的应急管理综合统计体系,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分级确定事故行业分类和管理分类,有效提高事故直报率。建立完善事故提级调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及事故档案管理规范,推动构建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评查标准,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推进本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标准建设,抓好事故整改落实评估工作。研究建立本市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指导相关区先行开展试点,协同推动长三角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信用联合激励惩戒制度落实。
五、夯实基层基础,完善综合支援保障体系
(十四)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实施方案,召开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现场会。推动优化本市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推进基层应急和消防力量一体化规范建设,将应急管理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督促指导各区完成首轮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覆盖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统筹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打造基层应急能力提升示范样板。
(十五)强化应急管理法治供给。推动《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修订,做好《上海市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修订准备,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消防、应急管理领域规范标准指导推进力度,针对新问题、新风险补充完善规范标准要求,推动形成覆盖各行业领域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
(十六)健全完善智慧应急应用体系。启动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二期),深化救援指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字孪生等系统应用,建设部署应急物资储备调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责任险管理等系统。按照“部市统筹建设,区局整合应用”原则,坚持市区两级“智慧应急”集约化建设与一体化应用。梳理完善应急管理数据资源体系,加强数据动态管控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组织开展首批市级应急管理重点实验室创建评审,初步培育搭建应急管理科创平台。拓展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应急管理功能开发应用,结合建立局系统档案管理“三合一”制度,完善电子档案管理技术措施。
(十七)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创新普及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开展好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上海“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加强与社会主流媒体的深度合作,发挥应急安全科普场馆宣传阵地作用,打造群众身边的应急安全宣传品牌。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培训,对接市委党校安排3期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强化行业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重要内容,提升“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素质能力。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扎实做好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开考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整顿,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参与安全预防工作。
(十八)加强区域合作交流。充分发挥上海区位优势,承办好第三届虹桥国际经济论坛应急管理分论坛、第三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等主场活动,持续推动将应急管理更大范围纳入国际合作、区域合作框架体系。进一步巩固完善长三角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组工作机制,协同组织制定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应急管理专题合作计划,深化长三角区域应急管理信息交互平台、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上海基地)等重点合作项目建设。
六、突出凝心铸魂,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十九)着力加强干部队伍政治建设。严格贯彻“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主题教育成果巩固转化,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强大力量和实际成效。持续深化局系统基层党支部(总支)建设“四强两全”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大力推进反腐败斗争,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守住廉洁、保密、安全等红线。
(二十)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协调推进落实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主要领导交叉任职。贯彻落实《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3-2025年)》,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持续实施轮岗交流,多途径充实专业人才。突出抓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年轻干部党性锻炼和能力提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着力提高干部监督管理水平。完善干部绩效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基层综合考评体系。强化局属单位管理,落实市安全生产协会换届工作。发挥文化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抓好上海应急职业精神培塑应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应急管理特色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传唱《守沪——上海应急之歌》,积极挖掘选树各类模范先进,开展“最美应急人—城市守护者”十佳先进典型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