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雷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远郊区消防站建设标准及财政补贴政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本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接到建议后,市消防救援总队高度重视,会同市财政局对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布局的建议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要求,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可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但本市在消防规划编制过程中,未简单套用5分钟概念,规划消防站密度根据城市发展和经济规模进行了优化,综合考虑了现状消防站到场时间、辖区火灾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在《上海市消防专项规划(2023-2035)》和《上海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金山区规划的城市消防站共有11个,尚未建成的还有3个,分别为山阳(正在建设)、兴塔、朱行消防站。据统计,2023年金山区火灾扑救(主战)任务平均到场时间超过10分钟的消防站有金卫、张堰、枫泾3个站。根据既有规划,施工在建的山阳站和规划待建的朱行、兴塔站投用后可对到场时间长的区域形成良好补充。
按照金山区国土空间规划,未来开发建设以产业用地为主,集中于杭州湾沿岸产业基地、产业社区及张堰镇区等地。新增消防安全保障需求分布较为集中。下一步,金山区在完成现有规划消防站建设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产业发展和火灾风险情况,科学评估,适时建强用好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提高消防救援处置效率。
二、关于强化市级政策支撑的建议
为加快推进上海安全韧性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超大城市火灾风险防控能级,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2023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3〕22号),明确按照事权划分和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本市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消防救援站(基地)建设和维护、消防装备配备和更新由市级财力保障。各区消防救援支队的消防救援站(基地)建设和维护、消防装备配备和更新由区级财力保障。原已批复项目建议书的消防救援站(基地)工程项目仍按照原保障渠道执行。
近年来,市级财政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支持各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支持做好市政府消防实事项目,按项目所需经费30%的比例,通过市对区转移支付的方式补助各区用于社区微型消防站、既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加装消防设施等实事项目;二是消防车实行分级保障制度,自装卸式消防车、举高消防车(举升高度55米以上)等由市财政实施保障;三是由市消防救援总队组织跨区调动力量执行灭火、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及重大消防安全保卫任务、重大演习等所耗费用,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区按相关规定予以安排。为提升郊区消防救援应急处置能力,缓解远郊区消防基础建设方面的经济压力,市消防救援总队结合装备更新等专项工作契机,统筹区域发展实际,5年来已陆续为金山配置大流量炮车、供液车、器材车、举高喷射机器人等一批消防车辆装备。今后,市消防救援总队还将持续加强对远郊地区消防能力建设方面的支持和帮扶。
对于代表提出的新建消防救援站市级补助政策的建议,市财政局在后续有关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调整时,将会同应急、消防等有关部门根据相应政策依据予以综合研究考量。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及建议。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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