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前,本市实行消防安全三级管理体系,即:原市消防总队负责市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原各区消防支队负责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各公安派出所负责一般单位和居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市、区两级消防部门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并推动通过为民办实事项目、美丽家园建设、街镇平安工程等方式,为高层公房售后公房、老旧居民小区修复、增配消防设施,提升消防安全防范水平。
2018年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后,本市通盘考虑改革后相关部门职责、工作任务量和延续性,于2020年修订出台《上海市消防条例》明确继续保留公安派出所对居民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第十五条),并于2021年公布施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决定》(沪府令第51号)明确将“与住宅物业消防安全有关的行政处罚”转由公安机关行使。2021年市公安局印发《上海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明确“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同时,市、区两级消防部门持续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并继续通过各类项目平台推动高层公房售后公房、老旧居民小区修复、增配消防设施。
2022年至今,消防、房屋管理、公安三部门持续组织开展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对1.3万个住宅小区开展全覆盖排查。具体工作中,市房屋管理部门在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平台(全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和经理人均在该平台实名开设账号),开发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排查信息报送系统,全部排查情况均在系统内动态更新,并与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公安局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市消防救援总队牵头推进排查工作,拍摄制作排查教学视频,在每个区组织开展排查示范教学活动,4次以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名义制发推进情况通报,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市公安部门协同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排查,并督促开展隐患问题整改工作。经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对1.3万个住宅小区开展全覆盖排查,发现全市现有的5754个高层住宅小区中,有578个存在建筑消防设施无水或水压不足、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接收报警信号等问题隐患,目前已完成整改371个。其余未整改的主要难点在,部分小区无业主委员会或业委会瘫痪、业主委员会不同意整改(无法形成多数意见)、维修资金不足等问题。
国家规范层面,《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于2015年废止)施行期间,要求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后续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基本沿用此要求。地方标准方面,2010年,静安区“11·15”胶州路火灾事故后,本市对《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进行修订,要求10层及以上或建筑高度超过27m且不超过100m的住宅,其每层的公共部位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018年,《标准化法》(2017年11月修订通过,2018年1月实施,第二条规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取消了地方标准的强制执行力,致使该条文成为推荐性要求。目前,对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层住宅,市政府通过对高层公房、售后公房、老旧居民小区进行改造的方式,增设简易喷淋系统。
市委、市政府从2011年起连续13年将消防安全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先后为1180个居民小区、850栋高层公房或售后公房实施消防设施增配或改造,重点修复、更新老旧损坏的室内消火栓以及居民小区和老式公房周边缺损的室外消火栓,结合实际增设火灾报警装置、简易喷淋、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加装电气火灾监控、带有无线通信功能的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部分智慧消防监测设施。2021年至2023年,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实际情况,市委、市政府为老旧小区内既有的3000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加装喷淋、报警、视频监控等设施。以上增配的消防设施竣工检查后,移交小区业主大会,纳入全体业主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市、区两级消防部门持续利用各种传播渠道,制作播出居民火灾案例、警示教育节目,普及安全用火用电、逃生自救常识以及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和安全使用要求。推动在居民小区宣传橱窗张贴消防宣传海报,在出入口、楼栋出口、电梯厅等醒目部位设置消防安全警示,利用社区微信群高频次发布防火工作提示,在小区电子屏滚动播放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和消防公益广告。指导居(村)委、物业服务企业在节假日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练活动,着力提升演练活动的覆盖率、参与度和有效性。
(一)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消防、房屋管理、公安等3家部门将加大对住宅小区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合力,综合运用业务指导、行业管理、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压实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完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小区巡查检查,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的共用消防设施加强日常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检查能力不足的情况,市、区两级消防部门计划通过发布业务指导视频、开设公开课、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设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课程等方式,以专业培训指导推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提升建设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能力。
(二)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市消防救援总队会同公安部门严格落实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居村委消防安全管理履职情况进行定期日常检查的规定,重点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怠于履行维护管理、日常巡查检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严予以处罚。同时,加强与房屋管理部门执法联动,将违法行为抄送行业主管部门纳入企业评分评级。鼓励市民群众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手机“随申拍”等多种渠道,发现、举报、投诉身边的火灾隐患,市、区两级消防部门及时回应市民诉求,努力营造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氛围。
(三)攻坚整治难点问题。2024年初,市房屋管理部门会同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召集部分区房屋管理、消防和属地街镇召开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重点区域整治督办推进会,重点研究全市207个未完成整改的高层住宅小区解决措施。市房屋管理部门还对部分重点街镇、高层住宅小区开展实地督导,指导属地街镇依法启动紧急维修、代维修等程序,先行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后续研究解决续筹专项维修资金等瓶颈难题。2024年4月市房屋管理部门专门梳理出43个业主委员会不同意整改建筑消防设施问题的高层小区清单,下一步由市消防救援总队纳入市、区两级政府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范围,督促落实属地责任,推动隐患整改到位。
(四)创新工作机制。近年来,市消防救援总队统一建设了消防物联网平台,全市5万平方米以上大型综合体建筑,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物联网数据全部接入平台,实现对重点场所的全时段监测。下一步,将鼓励居民小区投入资金增设消防物联网设施,推动各区政府为高层公房、售后公房加装消防物联网设施,相关数据信号联入消防部门平台,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及时发现问题隐患。依托全市正在开展的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综合试点工作,在黄浦、静安、杨浦、闵行等区探索将消防安全维保、监测和隐患整改资金等内容纳入城镇房屋安全体检制度(常态化隐患排查和专项隐患排查相结合)、房屋养老金制度(政府主导、多方筹措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房屋保险制度(房屋质量问题和意外事故的赔付机制),一并解决定期排查、及时发现、落实整改、资金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借力市委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平台,依托基层治理骨干专项教育培训等契机,组织街镇干部、居村“两委”班子成员、社区工作者、村级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牵引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及建议。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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