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发布《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1号)后,自2017年起,市消防救援总队先后印发《上海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上海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等配套文件,2022年提请修订《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首次从立法层面明确“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定义、设立标准、备案要求、工作职责、值班备勤要求等内容,2023年5月1日正式施行并配套出台实施细则。
过去5年,社区微型消防站发挥“平战结合”优势,参与初期火灾扑救,协助保护火灾现场,发挥了“救早,灭小,营救疏散被困人员”的重要作用,同时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重要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参加驻防值守。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言,本市社区微型消防站客观存在“兼职队员能力参差不齐、管理制度体系不够完善、人员编制配备不充足”等问题。
(一)建章立制,保障队站规范运行。
市消防救援总队立足规范运行目标,试点针对社区微站特点编写发布建队标准、队站管理、人员职责等制度文件,为规范建设、日常管理并发挥实战效能提供支撑。例如,奉贤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编制区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要求》,明确建设标准、力量构成、管理要求和队站职责,同步印发《奉贤区居(村)委微型消防站值勤战备补贴实施办法》,规范、明确队站相关保障待遇;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发布《队站平面布局设计指南》,明确大型居住区域、农村成片区域、重点防范区域和力量薄弱区域为主的建设布局标准,发布《队站建设工作导则》,科学指导队站日常执勤、训练和生活等配套设施规范建设,通过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明确队站建设相关事宜。
(二)精心培育,加快队站战斗力生成。
市消防救援总队立足能力培育目标,试点完善社区微站执勤训练要求,从“建成即执勤、执勤即见效”的目标出发,制定系列考核规定,帮扶队站能力提升,提高作战水平。例如,奉贤消防救援支队建立了业务指导、区域联动、技能培训等分层分级培训体系,同时建立“日抽查、季通报、年考核”的队伍管理模式,注重“针对性”“差异性”相结合,提高训战管理水平;黄浦、徐汇、青浦等区消防救援支队明确微站队员选用标准,优先选择消防救援退出人员和退伍军人确保执勤力量战斗力支队,制定业务技能和基础理论等十多项项岗前培训考核内容,提升微站队员发现、督改隐患问题和警情处置能力。
(三)联勤联训,提升实战协同能力。
市消防救援总队立足实战打赢目标,试点完善社区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及指挥调度工作机制,围绕“救早,救小,救初期”工作目标,提升与国家消防队的协同配合能力。例如,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明确队站与国家消防队共同开展单位六熟悉、预案制修订、灭火演练等执勤战备基础工作的机制,同步扩大战备抽查范围,定期上门检查抽查队站执勤备战情况,确保其良好的战备状态;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打造“接警调度、通讯指挥、联勤作战、人员动态、车辆装备、视频传输、训练培训和值班备勤”8大“联勤联训联调联战”运管体系,针对队站建设特点,重新构建全区统一的消防救援响应体系。
(一)关于出台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的建议。
市消防救援总队作为《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要求》地方标准的主编部门将加快编制工作,重点明确站房建设、车辆装备配备、人员岗前培训、专职人员配置、标牌标识管理以及联勤联训、专项考核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配合市场监管局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力争尽快形成符合超大城市消防救援体系需要的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依据。
(二)关于优化微型消防站选址的建议。
市消防救援总队将以2024年“建设15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契机,对社区微型消防站的选址提出“优先在距国家消防救援站较远、居住人口较多、房屋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住宅小区及周边区域选址建设”的具体要求,待《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要求》出台并进一步明确选址要求后,加强新设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前期指导服务,从源头上科学规范点位布局,充分发挥其“救早,灭小”的重要作用。
(三)关于保障稳定且专业的微站队员的建议。
市消防救援总队将继续坚持微站队员必须为“24小时专职人员”这一基本条件,牢牢把住岗前培训这一“能力素质”关口,确保队站人员具备基本的消防素养,还将研究制定能力评价配套考核办法,持续提升队站人员能力素质以匹配工作需要。同时市消防救援总队也将积极与市编办等职能部门沟通研究,探索通过增加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编额,补充至微型消防站中提升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及建议。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7日
通讯地址:中山西路229号 邮编:200051
承办人:葛文琪 电话:28955488
联系人:曹阳 电话:28955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