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0045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索引号:729520991B/2025-00039
文号:沪应急函[2025]10号
发布时间:2025-03-21
市公安局:
施政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一江一河”滨水公共空间符合条件的区域 开放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我局相关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科学平衡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与群众燃放需求。2025年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投放总量4050箱,外环外设置8个零售点,烟花爆竹销售点位由各相关区确定,其安全条件符合《条例》《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等法规、标准规定。针对“一江一河”滨水公共空间符合条件的区域开放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研究论证工作。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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