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19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索引号:729520991B/2025-00044
文号:沪应急函[2025]16号
发布时间:2025-03-21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
张海萍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电动智能船舶助力上海内河绿色航运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我局相关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船用动力电池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监管。建议由内河码头行业管理部门完善船用动力电池的的相关安全管理措施。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涉及我局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委员时参考。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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