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市领导同意,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决定设立市防震减灾专业委员会和市抗震救灾专业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防震减灾专业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吴 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徐国安 上海警备区副司令员
马德荣 武警上海市总队司令员
徐惠丽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坚泓 市应急局局长
李红芳 市地震局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民防办、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上海银保监局、市科协、上海警备区、武警上海市总队、市电力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专委会成员。
市防震减灾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地震局局长李红芳兼任,副主任由市地震局副局长陈乃其、市应急局副局长沈伟忠兼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审议本市防震减灾工作重大政策和措施。
2.监督检查本市防震减灾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3.定期召开专委会会议和联络员会议,通报震情趋势意见,部署本市防震减灾工作任务。
4.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强化成员单位间的协作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加强防震减灾工作。
5.完成市灾防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抗震救灾专业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总指挥):吴 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副总指挥):徐国安 上海警备区副司令员
马德荣 武警上海市总队司令员
徐惠丽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坚泓 市应急局局长
李红芳 市地震局局长
成 员: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外办、市政府台办、市国资委、市绿化市容局、市民防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消防救援总队、上海海关、市地震局、市气象局、上海海事局、民航华东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上海银保监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上海警备区、武警上海市总队、上海铁路局、城投集团、申能集团、申通集团、市电力公司、中国安能集团华东区域总部等单位负责人为专委会成员。
市抗震救灾专业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马坚泓兼任,副主任由市应急局副局长沈伟忠、市地震局副局长陈乃其兼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我市抗震救灾相关工作。
1.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研究、审议我市抗震救灾重大政策和措施,指导各区、各成员单位抗震救灾体制机制建设。
3.协调各区、各成员单位抗震救灾工作的重大事项。
4.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和受灾地区按照《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上海市地震专项应急预案》开展紧急救援救助。
5.协调驻沪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6.必要时,提出临时或特别管制建议。
7.通报震情、灾情以及抗震救灾等工作情况。
8.完成市灾防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