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根据本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创建示范活动管理等文件精神,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制订了《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2月 1日
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创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资源和力量统筹,规范和强化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提升城乡社区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能力,促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要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以减轻城乡社区灾害事故风险,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为重点,在全市打造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以此为基础,从中择优推荐申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创成街道(乡镇)类社区比例较高的行政区(具体比例动态调整发布)申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第三条 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依据《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进行创建,并按程序进行命名和管理。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在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灾防委、市安委会)领导下,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单位)组织指导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管理工作。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灾防办)会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委办)承担日常工作。
第五条 在各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灾防委、区安委会)领导下,各区应急管理、气象、消防等部门(单位)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管理工作。
第三章 创建对象
第六条 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对象为居(村)和街道(乡镇)两类社区,申报主体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七条 居(村)类社区创建范围为本市具有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建制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所辖区域。街道(乡镇)类社区创建范围为本市具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建制的行政管理机构或参照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制的园区等所辖区域。
第八条 申报创建街道(乡镇)类社区,需具有较完备的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管理体系,且其所辖居(村)类社区应已有较多数量(具体数量动态调整发布)创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或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第四章 评定程序
第九条 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原则上每三年一评,街道(乡镇)类社区和其所辖居(村)类社区不得在同一批次中参评,评定程序包括提出申请、创建培育、评价评测、公示命名。
第十条 创建第一年,社区所在街道(乡镇)向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灾防办)提出申请,填报《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备案申请表》,并附《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方案》,经区灾防办审核确认后,报市灾防办审核。确定候选社区后按照《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进行培育,培育期不少于一年。
第十一条 创建第二年,候选社区所在街道(乡镇)向区灾防办提交《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报告》,经区灾防办审核确认后,报市灾防办。市灾防办采取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评价评测,通报评测情况,相关结果纳入最终评审依据。
第十二条 创建第三年,候选社区所在街道(乡镇)向区灾防办提交《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考核评审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区灾防办会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组织气象、消防等部门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评测评价,综合评分85分及以上的社区作为推荐社区,报市灾防办。市灾防办组织专家对推荐社区逐一开展初评,对通过初评的推荐社区,市灾防办会同市安委办组织气象、地震、消防等部门和专家,采取实地考察等方式按一定比例进行测评,提出拟命名社区建议名单,并予以公示。
第十三条 公示期满,且推荐社区不存在《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所设置负面事项的,经市灾防委、市安委会审定后进行命名并授予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志。
第五章 动态管理
第十四条 区灾防办要按照《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加强对已命名社区的指导,制定针对性措施支持社区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五条 已命名社区所在街道(乡镇)每年年底前向区灾防办上报年度《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管理工作报告》,区灾防办每年应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开展抽查测评,及时整改问题、总结经验,抽查测评情况报市灾防办。
第十六条 市灾防办每年组织开展对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抽查测评,总结推广创建经验,纠正存在问题,视情通报抽查测评情况。
第十七条 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实后,由市灾防委、市安委会按程序撤销命名并收回标志:
(一)发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后,上级部门调查评估结果认定存在因人为责任造成风险防范不力、应急处置不当、救援救助不及时而导致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二)社区未按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相关整改通知进行整改,或经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
(三)市灾防办抽查测评发现问题突出,被通报的;
(四)发生其他严重影响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声誉事件的。
第十八条 被撤销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的单位,自撤销之日起6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创建管理,保障必需的资金、人员、项目等。市灾防办、市安委办和各区灾防办、区安委办要建立健全工作评价和考核体系,积极推动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压实创建责任。
第二十条 已命名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如变更社区名称、变动隶属关系,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荣誉称号继续保留;重划、重组、撤销、分立、合并的,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荣誉称号自行终止。以上情况应及时向市灾防办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灾防办、市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灾防委〔2021〕3号)同时废止。
附件: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附件
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街道(乡镇)类社区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定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1.组织管理 (12分) |
1.1 组织领导 |
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所在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作为街道(乡镇)思想理论学习重点内容。 坚持和加强党组织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街道(乡镇)定期研究部署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相关工作纳入日常管理。 |
2 |
1.无相关学习会议记录,扣1分。 2.未召开工作会议,扣1分。 |
文件资料 会议记录 问卷调查 |
建立街道(乡镇)领导班子、部门的安全生产、灾害防治、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
1.5 |
每缺少1项清单,扣0.5分。 |
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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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街道(乡镇)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及责任部门,配备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 |
1 |
1.未明确分管领导及责任部门,扣0.5分。 2.未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扣0.5分。 |
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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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制度建设 |
建立完善街道(乡镇)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
2 |
每缺少1项工作制度,扣0.5分。 |
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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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居(村)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制定支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制度文件。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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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开展指导工作,扣1分。 2.未制定支持创建的制度文件,扣0.5分。 |
正式文件 会议记录 培训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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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考核评价 |
落实安全责任制,将街道(乡镇)应急管理工作纳入部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
1 |
未列入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扣1分。 |
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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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经费投入 |
街道(乡镇)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应急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居(村)相关经费投入,并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 |
1 |
未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相关经费,扣1分。 |
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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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灾害保险 |
街道(乡镇)参保防范灾害事故的相关保险,鼓励社区居民、单位参购相关灾害事故保险。 |
1 |
未购买防范灾害事故的相关保险,扣1分。 |
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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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工作台账 |
按示范创建管理要求,相关资料整理归档规范。 |
1 |
1.未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扣1分。 2.整理归档不规范,扣0.5分。 |
台账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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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评估 (10分) |
2.1 组织评估 |
定期开展街道(乡镇)灾害事故风险评估,有事故与伤害记录,形成相关评估报告。 |
4 |
1.无评估报告,扣4分。 2.评估报告要素不全,扣2分。 3.事故与伤害记录内容要素缺失,扣2分。 |
评估报告 文件资料 |
2.2 风险地图 |
制作标识清晰、实用性强的街道(乡镇)风险地图,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完善,并在主要区域公开。 |
3 |
1.风险地图与灾害事故风险评估结果不符,扣1分。 2.风险地图基本要素不全,扣1分。 3.未及时更新,扣1分。 4.未公开,扣1分。 |
风险地图 现场查看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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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脆弱人群 管理 |
组织居(村)制定形成社区脆弱人群清单,制作发放安全明白卡,加强脆弱人群结对帮扶救助措施,至少每年走访一次脆弱人群。 |
3 |
1.社区脆弱人群清单要素不全,扣1分。 2.安全明白卡要素不全,扣1分。 3.结对帮扶救助措施缺失,扣1分。 4.缺失脆弱人群走访记录,扣1分。 |
工作记录 脆弱人群清单 安全明白卡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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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隐患治理 (15分) |
3.1 隐患清单 |
建立灾害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加强对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测,建立灾害事故隐患清单,制定实施隐患治理方案。 |
2 |
1.未建立灾害事故隐患清单,扣2分。 2.未制定实施隐患治理方案,扣1分。 |
文件资料 工作记录 |
3.2 重点行业 领域安全 |
定期组织或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供水、燃气、电力、通信等生命线工程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及时上报发现的风险隐患。 |
2 |
1.未定期组织或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扣1分。 2.抽查2处,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工作记录 现场抽查 |
|
按要求开展街道(乡镇)防汛动员和检查,加强积水、雷击等隐患治理,确保辖区内排水、防雷设施完备。 |
1 |
抽查2处,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检查记录 现场抽查 |
||
建立辖区内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安全台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
1 |
1.无工程项目安全台账,扣1分。 2.检查记录不齐全,扣0.5分。 |
台账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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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重点场所 设施安全 |
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设施安全检查。相关记录保存完好。 |
1 |
1.无检查记录,扣1分。 2.检查记录不齐全,扣0.5分。 |
检查记录 现场查看 |
|
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空调外机、建筑附着物等高空坠物和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记录保存完好。 |
2 |
1.无检查记录,扣2分。 2.检查记录不齐全,扣1分。 |
检查记录 现场查看 |
||
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评估、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 |
1 |
未开展相关工作,扣1分。 |
文件资料 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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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查储存、使用、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情况。定期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辖区内餐饮场所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和配件。农村社区要有燃气罐存放和使用者清单。 |
1 |
1.抽查2处,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农村社区无相关清单,扣0.5分。 |
文件资料 检查记录 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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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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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定期检查居民社区、“九小”场所等区域的消防安全。定期开展辖区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 |
2 |
1.未落实网格化要求,扣1分。 2.未定期检查,扣1分。 3.抽查2处,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检查记录 工作记录 现场抽查 |
|
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充电场所满足消防安全条件,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治理。 |
1 |
1.充电场所不符合条件,扣1分。 2.抽查2处,每发现1处违规停放、充电,扣0.5分。 |
检查记录 现场抽查 |
||
定期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租住居(村)民自建房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
1 |
1.未开展相关工作,扣1分。 2.抽查2处,每发现1处火灾隐患,扣0.5分。 |
检查记录 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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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础设施 建设 (18分) |
4.1 抗震设防 水平 |
辖区内建(构)筑物落实抗震设防要求 |
3 |
1.老旧住宅、学校、医院等主要建筑物,缺少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设计资料的,每缺少一类扣1分。 2.存在农民自建房缺少抗震加固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资料的,扣1.5分。 |
文件资料 |
4.2 应急避难 场所 |
推进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建设,设有满足居民紧急避险和转移安置的场所。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大于等于1.5平方米。 |
2 |
1.未建立应急避难场所体系,扣1分。 2.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小于1.5平方米,扣1分。 |
场所清单 现场查看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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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标志体系 建设 |
在应急避难场所、关键路口、风险点、施工现场等处设置醒目规范的安全应急指示牌、警示标志等。 |
2 |
1.标志设置不齐全、不规范,扣2分。 2.抽查2处,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场所照片 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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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信息化 建设 |
建有灾害事故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主要灾害事故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信息及时发布,灾害预警“叫应”机制完善。 |
2 |
1.无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扣2分。 2.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不完善,扣1分。 3.无灾害预警“叫应”机制,扣1分。 |
现场查看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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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一网统管”建设综合应急管理平台,接入灾害事故风险监测预警、基础地理信息、主要承灾体和生命线工程分布、应急指挥等相关信息。 |
2 |
1.未建有综合应急管理平台,扣2分。 2.未接入相关信息,扣1分。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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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消防设施 装备 |
推动老旧社区、“九小”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系统和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
1 |
未开展相关工作,扣1分。 |
工作记录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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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规划建设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合理设置智能充换电设施,加装喷淋、火灾报警等自动消防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 |
1 |
1.未规划建设充电场所,扣0.5分。 2.抽查2处,每发现1处未设置相关设施,扣0.5分。 |
现场查看 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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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建筑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置器材,设置消防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
1 |
抽查2处,每发现1处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检查记录 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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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配备防火安全检查、宣传工作装备。 |
1 |
配备不齐全的,扣1分。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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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微型 消防站 |
微型消防站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消防装备器材。 |
2 |
抽查2处,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场所清单 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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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依托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社区卫生站点网络。 |
1 |
未建立社区卫生站点网络,扣1分。 |
文件资料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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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急物资 保障 (10分) |
5.1 应急物资 保障体系 |
建立街道(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完善应急物资调拨补充、使用管理等机制,落实应急物资资金保障。 |
2 |
1.未建立储备制度,扣2分。 2.未完善应急物资调拨补充、使用管理等机制,扣1分。 3.未落实应急物资资金保障,扣1分。 |
文件资料 工作记录 |
5.2 政府储备 |
建立街道(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备有基础的救援工具、应急通信设备、照明工具等,并做好日常维护和更新。 |
2 |
1.未建立物资储备库(点),扣2分。 2.仓库未配备基础的工具设备,扣1分。 3.仓库备有基础工具设备,但未及时更新,存在过期情况,扣1分。 |
文件资料 场所照片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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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具有工作台账,在储备物资分类管理、登记造册等方面符合要求。 |
2 |
1.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无工作台账,扣2分。 2.工作台账不齐全,扣1分。 |
台账资料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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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居(村)备有基本的应急物资。 |
2 |
抽查2处,每发现1处缺少基本的应急物资,扣1分。 |
台账资料 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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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社会储备 |
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应急物资协议储备,保障灾后生活物资和应急救援设备紧急供给。 |
1 |
未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应急物资协议储备,扣1分。 |
协议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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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家庭储备 |
提供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鼓励和引导居民家庭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推广使用家庭应急包。 |
1 |
未开展相关工作,扣1分。 |
工作记录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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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力量 建设 (10)分 |
6.1 综合应急 队伍 |
组建街道(乡镇)综合应急队伍,人员组成符合应急工作需要,能承担日常应急任务。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推动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 |
3 |
1.无应急队伍人员名单,扣2分。 2.人员构成不合理,扣1分。 3.已组建相关队伍,未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扣1分。 |
队伍名单 培训记录 问卷调查 |
6.2 社会力量 |
至少有1家社会组织参与辖区应急管理工作。 |
1 |
未开展相关工作,扣1分。 |
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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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灾害信 息员 |
每年至少组织辖区内灾害信息员培训2次,为灾害信息员开展灾情和风险隐患报送工作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
2 |
1.每缺少1次对信息员的培训,扣1分。 2.信息员缺少必要的工作条件。扣1分。 |
培训记录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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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志愿者 队伍 |
加强组织动员能力建设,发挥党组织的作用,街道(乡镇)积极培育应急志愿者队伍。指导居(村)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 |
2 |
1.未建立街道(乡镇)应急志愿者队伍,扣2分。 2.未在居(村)开展相关工作,扣1分。 |
文件资料 人员名单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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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辖区企事业点单位 |
引导辖区内学校、医院、工贸企业、商场等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并主动参与应急管理活动。符合单位专职消防队建队范围的,依法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 |
2 |
1.未引导开展相关活动,扣1分。 2.符合单位专职消防队建队范围,未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每家扣1分。 |
活动记录 专职消防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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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预案编制 与演练 (10分) |
7.1 预案编制 |
组织编制街道(乡镇)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
2 |
1.总体预案要素不全,扣1分。 2.专项应急预案要素不全,扣1分。 |
正式文件 |
指导居(村)编制适应居(村)特点、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 |
1 |
未指导居(村)编制应急预案,扣1分。 |
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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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预案演练 |
街道(乡镇)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应急预案演练,明确演练重点检验内容,演练应有方案、有评估,过程有图片或视频记录。 |
3 |
1.未组织综合性应急预案演练,扣3分。 2.演练重点检验内容缺失,扣1分。 3.演练资料不全,扣1分。 |
演练方案 活动记录 问卷调查 |
|
街道(乡镇)每年至少组织指导辖区所有居(村)开展1次预案演练。 |
2 |
1.未开展相关工作,扣2分。 2.有居(村)未开展演练,扣1分。 |
文件资料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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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预案修订 |
根据灾害事故风险变化、社区实际以及应急处置或预案演练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及时评估并修订应急预案,不断提升预案的针对性、适用性、操作性。 |
2 |
1.未及时开展预案评估及修订工作,扣2分。 2.未提供应急预案修订说明,扣1分。 |
文件资料 修订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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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科普宣传 教育 (10分) |
8.1 科普场地 |
鼓励建设安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基地或体验馆。依托安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场馆,定期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并为中小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社会群体提供体验式、参与式科普宣传教育服务。 |
2 |
1.未开展相关科普宣传教育培训,扣2分。 2.未针对特定社会群体提供科普宣传教育服务,扣1分。 |
活动记录 问卷调查 |
辖区内所有居村设置安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专区,宣传展示相关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等。 |
2 |
抽查2处,每发现1处未设置,扣1分。 |
现场照片 现场查看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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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常态宣教 |
将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居(村)干部、社区工作者、居(村)民小组长、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内容。 |
1 |
未纳入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内容,扣1分。 |
文件资料 问卷调查 |
|
定期开展安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制作发放符合街镇特点的居(村)和家庭应急指导手册。 |
2 |
1.未定期开展安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扣1分。 2.未制作居(村)和家庭应急指导手册,扣1分。 |
活动记录 应急指导手册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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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主题活动 |
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宣传月等节点,每半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科普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活动有方案,有记录。 |
3 |
1.每半年未开展1次主题活动,扣1分。 2.主题活动无方案,扣1分。 |
活动方案 活动记录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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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特色亮点 (5分) |
应用高新技术 |
结合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积极应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灾害事故风险监测感知、预警信息传递、弱势人群帮扶、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等方面有特色亮点。 |
5 |
形成典型经验做法,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整合减灾资源 |
多种渠道筹措使用资金、实施综合减灾项目、依托专业技能人员组建社区应急队伍、鼓励居民参加各类灾害保险,以及与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减灾合作等方面有特色亮点。 |
||||
补齐减灾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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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城市老旧小区、农村多灾易灾社区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短板,在灾害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程设防能力提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灾害预警“叫应”机制完善、应急物资装备配备等方面有特色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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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社区特色 |
在组织动员、应急演练、科普宣传教育等创建工作中,充分融合当地自然地理环境、民族风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红打卡点等内容,有特色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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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经验 特色 |
探索形成好的经验做法,并注重进行总结、提炼和宣传,对本市社区综合减灾工作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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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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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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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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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抄袭或未按规定要求申报的。 2.收到群众举报反映社区示范创建工作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 3.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重不到位,实地检查时发现风险隐患普遍存在的。 4.创建期间发生过较大影响事故,且调查评估结果认定存在因人为责任造成风险防范不力、应急处置不当、救援救助不及时的。 5.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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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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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居(村)类社区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定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1.组织管理 (12分) |
1.1 组织领导 |
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所在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作为居(村)“两委”思想理论学习重点内容。 坚持和加强居(村)党组织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居(村)“两委” 定期研究部署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相关工作纳入日常管理。 |
3 |
1.无相关学习会议记录,扣1.5分。 2.未召开工作会议,扣1.5分。 |
文件资料 会议记录 问卷调查 |
1.2 工作机制 |
制定居(村)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制度。与街道(乡镇)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及邻近社区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
3 |
1.无相关工作制度,扣2分。 2.相关工作制度不健全,扣1分。 3.未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扣1分。 |
文件资料 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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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网格化 管理 |
在居(村)推进灾害事故风险隐患网格化管理,居(村)网格化覆盖率和网格员发现的灾害事故隐患处置率均为100%。 |
2 |
1.未实行灾害事故风险隐患网格化管理,扣1分。 2.覆盖率或处置率未达100%,扣1分。 |
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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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经费投入 |
在应急管理方面有稳定的经费保障,并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 |
2 |
1.相关经费保障不足,扣1分。 2.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扣1分。 |
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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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工作台账 |
按示范创建管理要求,相关资料整理归档规范。 |
2 |
1.未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扣2分。 2.整理归档不规范,扣1分。 |
台账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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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评估 (12分) |
2.1 组织评估 |
在街道(乡镇)指导下,定期开展居(村)灾害事故风险评估,有事故与伤害记录,形成相关评估报告。 |
4 |
1.无评估报告,扣4分。 2.评估报告要素不全,扣2分。 3.事故与伤害记录内容要素缺失,扣2分。 |
评估报告 文件资料 |
2.2 风险地图 |
制作标识清晰,实用性强的灾害事故风险地图,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完善,并在居(村)公开。 |
4 |
1.风险地图与灾害事故风险评估结果不符,扣1分。 2.风险地图基本要素不全,扣1分。 3.未及时更新,扣1分。 4.未公开,扣1分。 |
风险地图 现场查看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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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脆弱人群 管理 |
制定脆弱人群清单,制作发放安全明白卡,加强脆弱人群结对帮扶救助措施,至少每年走访一次脆弱人群。 |
4 |
1.脆弱人群清单要素不全,扣1分。 2.安全明白卡要素不全,扣1分。 3.脆弱人群结对帮扶救助措施缺失,扣1分。 4.脆弱人群走访记录缺失,扣1分。 |
工作记录 脆弱人群清单 安全明白卡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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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隐患治理 (18分) |
3.1 隐患清单 |
建立居(村)灾害事故隐患清单,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有关治理情况在居(村)公开。 |
3 |
1.未建立隐患清单,扣3分。 2.未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扣1分。 3.未公开治理情况,扣1分。 |
文件资料 工作记录 问卷调查 |
3.2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 |
居住建筑电气线路安装敷设规范,不私拉乱接电线,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及设施设备,加强供水、燃气、电力、通信等日常巡查,并及时上报发现的风险隐患。 |
2 |
抽查2处,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工作记录 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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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开展居(村)防汛动员和检查,加强高空坠物、积水、雷击等隐患治理,确保辖区内排水、防雷设施完备。 |
2 |
抽查2处,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检查记录 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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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重点场所 设施安全 |
协助街道(乡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辖区内重要设施(如高层建筑、建筑电梯等)检查。 |
2 |
1.未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扣2分。 2.抽查2处,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检查记录 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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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街道(乡镇)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储存、使用、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情况,定期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辖区内餐饮场所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和配件。农村社区要有燃气罐存放和使用者清单。 |
2 |
1.抽查2处,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2.农村社区无相关清单,扣1分。 |
检查记录 现场抽查 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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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消防安全 |
定期开展居民小区、民宅四周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生命通道符合标准要求。 |
2 |
1.未定期检查,扣2分。 2.抽查2处,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检查记录 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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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充电场所满足消防安全条件,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治理。 |
2 |
1.充电场所不符合条件,扣2分。 2.抽查2处,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检查记录 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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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住宅楼的社区竖向管井管道防火封堵严密,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配电柜、电表箱等处不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
2 |
抽查2处,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检查记录 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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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租住居(村)民自建房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
1 |
1.未开展相关工作,扣1分。 2.抽查2处,每发现1处火灾隐患,扣0.5分。 |
检查记录 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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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础设施建设 (13分) |
4.1 抗震设防 水平 |
辖区内建(构)筑物落实抗震设防要求 |
3 |
1.老旧住宅、学校、医院等主要建筑物,缺少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设计资料的,每缺少一类扣1分。 2.存在农民自建房缺少抗震加固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资料的,扣1.5分。 |
文件资料 |
4.2 应急避难 场所 |
设有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应急避难场所,满足居民紧急避险和转移安置需求。对于辖区内未设置应急避难场所的,与邻近应急避难场所确定使用条件。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大于等于1.5平方米。 |
2 |
1.应急避难场所不符合要求或未与邻近应急避难场所确定使用条件,扣1分。 2.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小于1.5平方米,扣1分。 |
现场查看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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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标志体系 建设 |
在应急避难场所、关键路口、风险点、施工现场等处设置醒目规范的安全应急指示牌、警示标志等。 |
2 |
1.标志设置不齐全、不规范,扣2分。 2.抽查2处,每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场所照片 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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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消防设施 |
各类建筑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置器材,设置消防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
2 |
抽查2处,每发现1处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扣1分。 |
检查记录 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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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微型 消防站 |
微型消防站应符合建设要求,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消防装备器材。 |
2 |
1.微型消防站不符合建设要求,扣2分。 2.未按标准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装备,扣1分。 |
物资清单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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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预警信息 发布渠道 |
结合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综合使用新技术和传统手段,建立灾害预警的“叫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在短时间内覆盖社区全体居民。 |
2 |
1.未建立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扣1分。 2.未建立灾害预警的“叫应”机制,扣1分。 |
文件资料 现场查看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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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急物资保障 (8分) |
5.1 储备点 |
居(村)应急物资储备点备有适量符合当地灾情事故特点的应急物资,并做好储备登记和日常维护更新。 |
4 |
1.应急物资储备不符合当地灾情事故特点,扣2分。 2.未做好储备登记,扣1分。 3.未及时维护更新,扣1分。 |
场所照片 台账资料 现场查看 |
5.2 社会储备 |
积极与辖区内及邻近超市、药店、企业等开展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保障灾后生活物资和应急救援设备等供给。 |
2 |
未开展社会协议储备,扣2分。 |
协议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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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家庭储备 |
提供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鼓励和引导居民家庭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推广使用家庭应急包。 |
2 |
未开展相关工作,扣2分。 |
工作记录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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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力量建设 (8分) |
6.1 应急队伍 |
组建居(村)应急队伍,人员组成符合应急工作需要,接受过相关技能培训,能承担日常应急任务。 |
3 |
1.无应急队伍人员名单,扣2分。 2.人员构成不合理,扣1分。 3.人员未接受过相关技能培训,扣1分。 |
队伍名单 培训记录 问卷调查 |
6.2 灾害 信息员 |
按要求配置居(村)灾害信息员,每年至少参加培训两次,熟练掌握辖区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等相关信息报送。 |
3 |
1.每缺少1次培训,扣1分。 2.未熟练掌握信息报送,扣2分。 |
培训记录 实际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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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志愿者 队伍 |
加强组织动员能力建设,发挥党组织作用,建立居(村)应急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
2 |
1.无居(村)应急志愿者队伍,扣2分。 2.志愿者队伍未开展相关工作,扣1分。 |
人员名单 活动记录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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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预案编制与演练 (12分) |
7.1 预案编制 |
制定适应居(村)特点的应急预案,预案中应明确责任分工,要素齐全、操作性强。 |
4 |
1.预案中责任分工不明确,扣1分。 2.预案中要素不全,扣2分。 3.预案缺乏可操作性,扣1分。 |
文件资料 |
7.2 预案演练 |
根据当地灾害事故特点,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以防火、防震、防洪、防台风等为主要内容的居(村)应急预案演练,并明确演练重点检验内容。 |
4 |
1.未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扣2分。 2.演练内容环节缺失,扣2分。 |
演练方案 活动记录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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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和组织居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 |
2 |
未开展相关工作,扣2分。 |
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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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预案修订 |
根据居(村)实际、灾害事故风险变化以及应急处置或演练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
2 |
未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扣2分。 |
文件资料 修订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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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宣传教育 (12分) |
8.1 科普场所 |
有相对固定的科普宣传教育场所,综合利用多功能活动室、会议室、图书室等,设置安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专区,宣传展示相关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等。 |
3 |
1.无固定科普宣传教育场所,扣1分。 2.无安全科普宣传教育专区,扣1分。 3.未宣传展示,扣1分。 |
现场查看 问卷调查 |
8.2 常态宣教 |
利用居(村)大喇叭广播、电子显示屏、社区云、微信群、社区公开栏、条幅等方式,做好常态化安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 |
2 |
未开展常态化安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扣2分。 |
台账资料 活动记录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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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能部门指导下,定期开展安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制作发放居(村)和家庭应急指导手册。 |
3 |
1.未定期开展安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扣1分。 2.未制作发放居(村)和家庭发放应急指导手册,扣2分。 |
活动记录 应急指导手册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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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主题活动 |
结合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每半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科普宣传活动。 |
4 |
每半年未开展1次主题活动,扣2分。 |
活动方案 活动记录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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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特色亮点 (5分) |
应用高新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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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积极应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灾害事故风险监测感知、预警信息传递、弱势人群帮扶、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等方面有特色亮点。 |
5 |
形成典型经验做法,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整合减灾 资源 |
多种渠道筹措使用资金、实施综合减灾项目、依托专业技能人员组建社区应急队伍、鼓励居民参加各类灾害保险,以及与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减灾合作等方面有特色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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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减灾 短板 |
针对城市老旧小区、农村多灾易灾社区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短板,在灾害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程设防能力提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灾害预警“叫应”机制完善、应急物资装备配备等方面有特色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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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社区 特色 |
在组织动员、应急演练、科普宣传教育等创建工作中,充分融合当地自然地理环境、民族风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红打卡点等内容,有特色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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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经验 特色 |
探索形成好的经验做法,并注重进行总结、提炼和宣传,对本市社区综合减灾工作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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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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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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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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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抄袭或未按规定要求申报的。 2.收到群众举报反映社区示范创建工作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 3.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重不到位,实地检查时发现风险隐患普遍存在的。 4.创建期间发生过较大影响事故,且调查评估结果认定存在因人为责任造成风险防范不力、应急处置不当、救援救助不及时的。 5.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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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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