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地储备中心:
根据国家森防指今年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绿化市容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上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关于本市组织开展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和本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3月20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调度会议要求,健全“全国建总账、各省列分账、重大隐患单独建账,账账明晰、时限清楚、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坚决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严格落实森防指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切实履行林业、公安、应急等部门分工责任,充分发挥相关单位行业管理责任,运用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持续优化“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根据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森防办发〔2024〕6号)要求,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专项行动原则上以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区、相关单位结合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要将春防紧要期、五一、国庆、中秋、进博会期间防灭火工作督导检查与此次专项行动紧密结合,统筹安排,严密组织,确保重点区域、重大活动、重要时段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
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有序推进,专门成立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应急局、市绿化市容局和市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同志担任,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二、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
(一)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1.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持续完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同时,自2024年起开始施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今后不再发文通知。
2.组织开展林地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区森防指办公室、林业部门、电力监管部门要在已有林地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穿越林地输配电线路隐患,制定整改推进方案,做到权属清、责任明、措施实、可核查。准确填报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限时完成,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对存在的树障安全隐患予以清理,坚决守护“林电共安”。要严格管理超特高压输电线路、变电站周围的计划烧除、防火演练、民事用火,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设定禁烧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联合林业部门与电网企业建立隐患治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隐患治理重大问题,共同推进火灾隐患整改。
3.组织推进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林业部门要充分运用好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重点排查整治可能对重要保护目标造成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排查要突出下列重点:行政地理位置及坐标、区域面积、火险区划等级、主要负责人等相关基础情况;可能引发火灾的最大风险、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相关的应对措施、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等相关隐患信息。要切实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数据信息采集和应用,完整准确填报《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形成可统计、可量化、可分析的数据成果,加快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落地落实,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重要保护目标:
(1)国家级森林公园、4A级和5A级旅游景区等;
(2)林内和靠近林缘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化工园区、化工厂、天文观测台站等;
(3)林内和靠近林缘的变电站和输配电设施、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及管道、储油加油设施、物资储备库、爆材库等。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重点打击林内违规用火、不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和防火演练等行为,政企协同,强化火灾追查溯源,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和能源保供安全的违规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重要能源设施附近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和重要能源设施附近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未采取有效灭火措施的防火演练等行为。林地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其他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推动行动走深走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区森防指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形成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动态清零。各区要纵深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挂图作战,逐项整治,并及时登记信息、完善台账,实行动态清零。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能够快速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重大隐患深入研究、明确步骤、长期推进,跟踪整改落实。对影响或危及重要保护目标安全的重大隐患,可采取修建林火阻隔带等措施处理,各区相关部门应予以支持。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老隐患不能年年推年年在,新隐患要发现早整治快,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将专项行动作为2024年森林防灭火督查重要内容予以检查督办并纳入全市年度安全底线综合考核。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
(四)强化警示教育。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各区要结合实际,全面建立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各相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行动开展期间,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请于2024年5月22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汇总表,12月2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汇总表。
联系人:市应急局火灾防治处 胡宗果
市绿化市容局林业处 叶 胜
电 话:23305913 52567276
附件:1.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2.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3.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