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4年本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上海市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意见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紧紧围绕“固本强基、提质增效”主题,以制度化构建工作体系、以常态化抓好源头管控、以长效化夯实防御基础、以精准化实施应对救援、以多元化推动社会共治,全面抓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注重健全机制,制度化体系构建
(一)筑牢综合防灾减灾理念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意见》《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的通知》。各区、各部门要制定学习计划表,分批次、分层级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理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应急局、市灾防委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以下分工均含各区人民政府)
(二)从严压实灾害防治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把自然灾害防治列入重点工作,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多方参与、协同联动的工作体系。整合设立本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防减救灾委)及其办公室,建立工作规则、调整成员单位、完善下属专委会、健全督查考核等制度机制,努力把市防减救灾委建设成为统筹协调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中心平台。推动市-区-街镇-居村-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灾害防治责任“五级清单”落地,完善防灾减灾救灾考核和问效机制,制定综合防灾安全韧性指标体系,推动纳入考核内容。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落实“一计划两报告”制度,明确党政领导干部自然灾害防治职责清单,织密防灾减灾救灾责任网络。汛前,市防减救灾委组织部分区开展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督查检查。(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委组织部、市灾防委各成员单位)
(三)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
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决定》相关要求,研究制定本市关于加快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意见,着力提升城市运行的功能韧性、过程韧性和系统韧性,为全面推进上海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提供方向指引。聚力攻坚《上海市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及灾害防治重点项目,按照任务分工严格抓好工作落实。持续推进《上海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2—2035年)》,完成全市防灾分区综合防灾安全韧性评估,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上海市综合防灾安全韧性分区分级建设指南》,推动构建本市综合防灾安全韧性体系和国土空间韧性治理格局。各区要出台本区综合防灾减灾国土空间规划,并抓好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灾防委各成员单位)
(四)强化区域协作交流联动
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重点,突出强化制度创新、深化联动协同、显化合作成效,统筹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灾害防治协同发展,协同落实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保障体系战略联盟建设、应急救援队伍联训联演,推动森林防灭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联动、地震应急救援协作联动、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等机制落深落细。以“推进高水平安全 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会同苏浙皖联合举办第三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加强与京津冀、成渝、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大连等对口合作地区、新疆喀什等结对合作地区的协作互动,促进自然灾害防治领域资源共享与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灾防委有关成员单位)
二、注重关口前移,常态化风险防控
(五)健全灾害风险会商研判制度
坚持综合协调与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和区域协同、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健全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机制,认真落实会商工作指引,构建涉灾部门、专家团队等多方参与、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会商平台。加强灾前和临灾快速综合研判,持续完善气象灾害风险研判“直通车”机制,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工作提示,形成“综合+专业+行业”灾害风险研判体系。强化风险隐患发现、识别、报送机制,持续开展灾害风险隐患发现及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和相关部门要围绕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大活动,组织开展本区域、本行业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灾防委有关成员单位)
(六)完善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机制
建立完善分类监测、分级预警、信息共享和报送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机制,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进一步统筹各涉灾部门监测资源和基础数据,推进市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信息系统作用发挥。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加强部门间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地震预警信息接入统一发布平台,加快建立常态化、制度化、上下一体化共享共用机制,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持续开展崩塌监测预警技术试点研究,建设完善地质灾害智能分析与监测预警平台。滚动完善“一网四库”、四道防线、海塘堤防险工薄弱段等防汛管理基础信息,优化常态化积水预报机制。升级气象先知系统台风专屏,进一步提升台风监测预警业务全链条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推动地震预警在城市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综合体以及生命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防控中的推广应用。持续抓好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数据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
(七)抓实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认真落实《上海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突出自然灾害和综合减灾能力,稳步推动各区、各相关部门开展首轮城市安全(灾害)风险评估工作。聚焦超大城市防汛防台风险,督促责任单位持续滚动开展地下空间、易积水小区、高空构筑物、地铁、隧道等重点区域排查,抓好隐患整改。加强《上海市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规则》宣贯,推进“政府主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推进公路危旧桥梁(危隧)改造、长大桥梁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等专项工程实施,持续开展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市总林长发布《关于加强本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加强重要时段火情巡查,做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气象服务保障(上海)工程项目建设。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和精细化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灾防委各成员单位)
三、注重问题导向,长效化工程治理
(八)深化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
坚持将普查成效与实际需求精准对接,深入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研究,写好普查数据“应用篇”。以市防减救灾委为平台,从机制框架、人员队伍、制度规范、系统平台、项目支持等方面,推动构建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长效机制。推进普查成果与灾害防治工作深度融合,依托大数据资源平台,进一步梳理挖掘普查数据成果应用,为灾害监测预警、风险防控、应急指挥、应对救援、恢复重建、基层减灾等提供多方位数据支撑。持续加强普查数据成果共享共用,积极推动普查数据共享转化,开展多灾种灾害链传导与断链减灾模型构建、重要防护目标综合防灾风险评估研究等项目研究,研究制定公众版灾害风险地图。(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数据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
(九)稳步推进灾害防治重点工程
持续推进本市十项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完善机制、补齐短板。实施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继续对接工信部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攻关专项,依托本市高质量发展专项,推动更多首台套创新产品进入市场。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研究地下水精准回灌策略和工作机制。实施房屋设施加固,按照行业监管职责,突出城镇住宅、学校、医院、农村民居等,进一步开展全覆盖排查鉴定和整改加固建设。实施防汛防台水利提升工程,做好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堤防海塘薄弱岸段改造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实施重点区域湿地修复,扎实推进崇明北湖滩涂、横沙新洲南侧滩涂等互花米草防治项目。实施森林火灾防控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本市森林防火智能监测水平。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取得预期目标。各参加部门要将履职尽责和推进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实施好本领域的灾害防治项目。各级各部门重点工程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灾害防治考核。(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地震局、市数据局)
(十)强化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城市更新,聚焦城市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燃气电力、道路桥梁、供排水等市政设施灾害防御水平。着眼巨灾防范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大力推进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研究制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目录,开展超大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综合风险智能评估研究。持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出台本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制定本市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建立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检查制度。各区要认真落实应急避难场所“十四五”建设目标,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和物资储备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灾防委相关成员单位)
四、注重协同高效,精准化应急救援
(十一)建优指挥协同体系
大力加强市、区一体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探索构建扁平化指挥平台,实现全要素平台集成、全流程记录管理、全场景融合共享,实现处置信息进一步向街镇流转和闭环。制定实施《上海市市级救援现场指挥部工作方案》,深化市区应急指挥联调联试,加强与前方指挥部应急指挥协同,确保随时视频调度,信息及时报告,事件有效跟踪、快速处置。聚焦本市常见灾害重要风险点位、应急物资储备以及应急队伍力量分布,精准绘制、动态维护“应急指挥作战图”,强化指挥应对处置保障。分类建立相关灾害应急指挥场景,细化灾害发生后关注事项、行动事项、应急指挥事项,推动应急指挥和响应行动有力有序。(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灾防委有关成员单位)
(十二)建实应对救援机制
以推进市级总体预案修编为工作主线,持续推动本市自然灾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区预案修订完善,研究制定强对流大风专项应急预案、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预案,修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部分区、街镇和居村开展基层预案编修试点,形成贴近实战、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各级各类应急预案针对性演习演练,开展“沪应—2024”综合应急演练、区域防汛专项演练,持续做好急救技能、城市搜救、水上搜救、无人机救援、灭火技能联训工作。扎实开展同类型城市“灾害模拟重现”与防灾减灾的理论研究,进一步落实极端天气下“六停”(停工、停业、停课、停园、停运、停航)各项工作措施。研究建立本市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推动出台灾害评估技术规范。(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灾防委有关成员单位)
(十三)建强应急救援力量
持续优化本市特种灾害救援队伍体系建设,推进“一江一河”水域救援前置点建设,集中力量建强浦东、特勤两支重型地震救援专业队,推动搜救犬队伍高质量建设发展。强化社会应急力量体系建设,认真做好《鼓励和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工作指导意见》宣贯工作,推动社会应急力量科学有序参与救援工作。开展本市社会应急力量分级分类测评定级试点,鼓励各级各类应急队伍争先创优、优胜劣汰。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出台本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施意见、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压实储备责任、规范细化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要求。继续推进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分级培训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灾防委有关成员单位)
五、注重社会共治,多元化基础保障
(十四)开展公众防灾减灾科普教育
通过“两微一端”宣教、播放公益宣传片、发送公益短信、分发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统筹整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资源,梳理全市防灾减灾科普体验场馆,形成市民参观指南,继续开展防灾减灾送教上门,面向不同年龄段社会公众分别制定防灾减灾科普读物。各级各部门要广泛采取开展防灾减灾专题讲座、开放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各类灾害应急演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灾防委有关成员单位)
(十五)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
把基层一线作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主战场。落实街道(乡镇)、居(村)委和企事业单位灾害风险防控责任,推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覆盖到基层。坚持平战结合,建立以居村党组织为核心,居村委会为主导,社区民警、网格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灾害信息员、民兵预备役人员、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人员、社区党员、居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的社区应急工作机制。将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纳入居村干部、社区工作者、居村民小组长、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内容。深入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优化创建周期,开展中期评估、培训指导和成果汇编,指导社区开展形式多样、实用高效的应急演练,探索建立基层防灾减灾标准化体系。(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房屋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十六)强化社会多元力量聚合推动
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搭建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平台,引导支持红十字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志愿者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筹建市防减救灾委专家委员会,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建设。推动应急物资保障逐步向社会资源开拓,进一步加强与大型仓储物流企业和保供企业等战略合作。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隐患排查、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研究、推进巨灾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应急产业,提升应急产品普及率,提高全社会防控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红十字会、市灾防委有关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