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期本市多雷阵雨天气,并伴有雷电,为防范雷电灾害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做好雷电灾害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防范应对雷电等灾害性天气作为重要任务,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和“三管三必须”原则,进一步压实防雷安全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提升防雷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雷电灾害事故发生。气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将防雷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开展防雷设施定期检测与维护、雷雨天气后专项检查、预案制定与实施等工作。
二、切实做好预测预报工作。气象部门要强化雷电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相关技术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当雷电等极端天气来临,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雷电预警信号,通过新媒体平台、电视滚动字幕、社区应急广播系统等多渠道同步推送预警信息,实现预警信号全方位覆盖。各有关单位要畅通预警信息接收渠道,积极组织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三、认真落实防雷安全措施。气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对本行业、本领域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检测。易燃易爆场所、重大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保障规范》等标准,完善防雷安全保障措施。
四、抓紧开展雷电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气象、应急部门要会同各行业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防雷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场所全覆盖检查,重点加强旅游景点、医院、养老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领域,以及交通、供电、通讯设施等关键部位和在建工地、高层建筑等的防雷隐患排查,确保防雷装置和防雷措施到位。对发现或通报的问题隐患加强督导,及时跟进整改进度,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销号退出管理,隐患不除、台账不销。
五、全力做好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雷电防护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针对建筑施工工地、旅游景区、露天游乐场、大型户外活动场所(含体育场馆、公园、广场)、高空作业区(电力检修、广告牌安装等)、农田、水域及孤置建筑物等重点区域,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暂停户外作业、疏散人员等雷电灾害防御措施。发生雷电灾害应及时向气象部门和应急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做好雷电灾害调查和鉴定工作。
六、广泛组织防雷减灾知识宣传。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广泛开展防雷电科普宣教活动,普及雷电的形成及危害、雷电灾害预警接收方式、防雷安全隐患自查、室内外防雷安全措施等知识,特别是要做好中小学生、户外作业人员和高层建筑施工人员等重点人群防雷电知识普及,全面提高群众防范雷电的风险意识和避险能力。在雷电高发季节,要提醒公众注意接收雷电灾害预警信息,做好雷电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
附件:公众防雷电安全知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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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办公室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